流動性覆蓋率

流動性覆蓋率

流動性覆蓋率旨在確保商業銀行在設定的嚴重流動性壓力情景下,能夠保持充足的、無變現障礙的優質流動性資產,並通過變現這些資產來滿足未來30日的流動性需求。

流動性覆蓋率=優質流動性資產儲備/(未來30日的資金凈流出量)。

概念


流動性覆蓋率(LCR,LiquidityCoverageRatio)=優質流動性資產儲備/未來30日的資金凈流出量,流動性覆蓋率的標準是不低於100%。

意義


確保單個銀行在監管當局設定的流動性嚴重壓力情景下,能夠將變現無障礙且優質的資產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這些資產可以通過變現來滿足其30天期限的流動性需求。
這一監管指標的推出有望壓縮西方大型銀行在短期負債和長期資產之間套利的空間,有助於推動商業銀行回歸傳統的業務模式。

來源歷史


2009年,巴塞爾委員會首次提出LCR指標用於度量短期壓力情境下單體銀行的流動性狀況。
2011年,中國銀監會發布關於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1】44號),首次在中國明確要求銀行LCR不得低於100%。
2014年,銀監會下發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2014年2號令),明確流動性覆蓋率不低於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