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靜態過程
平衡狀態變化時經歷的狀態總合
准靜態過程是指系統從一個平衡狀態向另一個平衡狀態變化時經歷的全部狀態的總合。過程是系統平衡被破壞的結果。若系統從一個平衡狀態連續經過無數個中間的平衡狀態過渡到另一個平衡狀態,即過程中系統偏離平衡狀態無限小並且隨時恢復平衡狀態,過程均勻緩慢且無任何突變,這樣的過程稱為準平衡過程或准靜態過程。
目錄
熱力學系統在變化時經歷的一種理想過程。准靜態過程中的每一中間狀態都處於平衡態。任何過程進行時必然破壞原來的平衡,使系統處於非平衡態。要使系統達到新的平衡態需要一定的時間,稱為弛豫時間。這個時間的長短由促成平衡的過程性質決定。例如在氣體中壓強趨於平衡是分子碰撞、互相交換動量的結果,弛豫時間約為10-16秒;而氣體中濃度的均勻化需要分子作大距離的位移,弛豫時間可延長至幾分鐘。若過程進行的時間與弛豫時間比很長時,它的每一個中間態都非常接近平衡態;當過程進行得無限緩慢時,其中間狀態便無限接近平衡態。因此,准靜態過程是實際過程的極限,這種極限情況雖然不可能完全實現,但可以無限接近。凡是同弛豫時間相比進行得足夠緩慢的過程,都可以當作準靜態過程來處理。例如轉速n=1500轉/分的四衝程內燃機的整個壓縮衝程的時間為2×10-2 秒,與壓強的弛豫時間相比,可認為這一過程進行得足夠緩慢,因而可以近似地將它當作準靜態過程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