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畫對位

聲畫對位

聲畫對位(montage of sound and image),影視片的聲畫關係。“對位”原系音樂術語,指音樂作品中若干相對獨立的旋律聲部結合為和諧整體。在影視中,畫面形象和聲音分別表達內容,二者按照各自的規律去發展,又各自以其特有的內在節奏從不同的方面說明同一涵義的聲畫結合形式。強調聲音與畫面的相互作用,通過觀眾聯想,達到對比、象徵、比喻等對列效果,產生某種聲、畫自身原來不具備的新的寓意。把畫面的對列蒙太奇作用引用到聲音和畫面之間,使聲音成為獨立的藝術元素,在影視片中發揮其獨特的作用。

效果


借用在電影電視上,就是指鏡頭畫面與聲音對列,它們按照各自的規律彼此表達不同的內容,又在各自獨立發展的基礎上有機結合起來,造成單是畫面或單是聲音所不能完成的整體效果。聲畫對列的結構形式是聲音和畫面組合關係的一種升華飛躍。它使聲音和畫面不再互為依附,重複表現同一事物,而能各自發揮作用,大大擴大了電視傳播的容量,打破了畫面的時空局限。聲畫對位重印互補符合人們的視覺習慣。

理論提出


最早在理論上提出這種見解的是愛森斯坦,普多夫金,亞歷山大洛夫。三人於1928年發表《關於有聲電影宣言》,主張“把聲音當作脫離了視覺形象的獨立因素”使用。電視新聞也可採用這種結構形式。對於形象活動有特點,能明白傳達的信息,而觀眾疑問又是畫面無法表達的新聞,以及記者沒趕上現場拍攝有關畫面,但又非得報道的重大新聞可採用聲畫對位。1992《河南第一位落企博士后劉佑全》因是非事件性新聞,在報道時採用聲畫對位即畫面與解說對列。

結構形式


電影中聲音和畫面形像各自獨立又相互作用的結構形式。聲音和畫面形像分別表達不同的內容,各自獨立發展,即在形式上不同步、不合一,但兩者又彼此對列、彼此配合、彼此策應,分頭並進而又殊途同歸,從不同方面說明同一事物的涵義。這種聲畫結構形式,稱為聲畫對位。它是一種聲畫結合的蒙太奇技巧,能產生聲音和畫面形像各自原來不具備的新的寓意,包括對比、象徵、比喻等效果,給人以獨特的審美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