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進興

新加坡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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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徠加坡假警察開車把一名中國籍女子載到公園,取走她的手提袋后開車離開,結果被控偷竊和假冒警察罪,18日被判坐牢30個月。
被告陳進興(4 2歲)之前因為假冒警察,帶一名中國籍女子到酒店后對她動粗,被判坐牢13個月,在監獄服刑。被告18日穿囚衣認罪,承認一項偷竊和一項假冒警察控狀。他求情說,他真正後悔,希望法官輕判。他會改過自新,以後不會再犯。
根據警方紀錄,被告有偷竊、欺騙、失信及假冒警察等案底。被告在2007年5月間犯案,案經審訊罪成后被判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