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權

表決權

表決權是指人大代表在本級人大會議上,對列入大會審議的各項議案包括對確定的候選人表示贊成或者反對或者棄權的一種決定的權利。它是黨內基本的民主權利之一。

特點


表決權是指一個組織的正式成員,在該組織就某一問題作決定時,表示贊成或反對的權利。在中國共產黨內,一切決定均需由有表決權者,按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作出。

權利


黨員享有表決權,是指黨員在黨的會議上,對那些需要表決作出決定的問題和人選表示自己態度的權利。所有參加會議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可以投贊成票、反對票和棄權票。即有權了解候選人的情況,批評候選人和建議更換候選人,有權選舉或不選舉某個黨員為某個黨組織的領導成員和出席某一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黨組織應尊重、保護黨員的表決權和選舉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犯和剝奪黨員的表決權和選舉權,不得妨礙黨員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每個共產黨員都要以對黨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對待並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

方式


表決一般採取投票、舉手、按表決器等方式進行。表決是體現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形式。表決權是黨內基本的民主權利之一。在黨員大會上,正式黨員有表決權,預備黨員和正在留黨察看期間的黨員沒有表決權;在黨的代表大會或代表會議上,正式代表有表決權,候補代表沒有表決權;在黨的各種委員會中,正式委員有表決權,候補委員沒有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