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甫喬克故城

拉甫喬克故城

拉甫喬克故城位於哈密市五堡鄉四堡村內,東距哈密市65公里。為漢─唐時代城址。地理坐標:東經92°54′28″,北緯42°56′16″,海拔614.2米。1957年被列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簡介


拉甫喬克故城位於新疆哈密市西約60千米的四堡鄉喀爾魯克渠兩岸。故城由渠東面的南、北兩城和渠西一城組成。渠西一城僅存長約100米的東城牆遺址。渠東之北城,南北約180米,東西約150米,城牆殘高2米,寬3米,城四角有殘存的瞭望台。城內有土墩和房屋殘垣。渠東之南城略成方形,邊長約100米,牆殘高3米,東北角有一高10米的瞭望台。沿喀爾魯克渠北上的小土山上,每隔500-1000米便有一座烽火台,共有十餘座之多,故城郊外還有佛寺遺址多處,城西一千米處還有古墓葬,該故城系漢、唐遺存。東漢時,此地“宜禾都尉”屯田處。唐代於此置納職縣。位於哈密市五堡鄉四堡村內,東距哈密市65公里。
拉甫喬克故城為漢──唐時代城址。地理坐標:東經92°54′28″,北緯42°56′16″,海拔614.2米。1957年被列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古城頗具規模,有南北二城,平面呈“呂”字形。由於白楊河水自兩城間流過,致使古城遭受破壞。城內已被闢為村民居住地或果園,原有建築大多被毀。在古城內外發現的陶片主要是夾砂紅、灰陶。多為輪制,火候較高。紋飾以花邊刻線和附加堆紋為主。器形有罐、瓮等。從形制特點看,與吉木薩爾縣北庭故城中出土器物多有相同或相近似之處。

記載


據《後漢書·西域傳》記載:“十六年,明帝乃命將帥,北征匈奴,取伊吾廬地,置宜禾都尉以屯田。”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年),鄯善國被高車人攻破,部分人北逃伊吾,在這裡築城居住,稱為納職。唐貞觀四年(630年),又在此設伊州,下屬納職縣城。
上述兩座城址,從地望、出土遺物和構築形式等綜合分析,很可能就是東漢伊吾屯城和唐之納職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