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徠桐城市人民法院現有在編在崗幹警98人,聘用工作人員25人。設有政治處、辦公室、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刑事審判庭、執行局(庭)等18個內設機構以及孔城法庭、卅鋪法庭、范崗法庭、金神法庭、雙港法庭、青草法庭六個基層人民法庭。近幾年,年收案數逾5000件,數量位居安徽省基層法院前列。

桐城市人民法院案件上訴率、發回重審率、改判率在安慶市基層法院中處於較低水平,顯示出過硬的辦案質量。與此同時,桐城法院始終堅持“三個至上”的工作宗旨,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著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堅持廉潔公正司法,積極服務於桐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法院工作受到桐城市委、上級法院和人民群眾的高度肯定。

法院簡介


成立了以院黨組書記、院長夏風同志為組長的廉政文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桐城市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創建活動實施方案》。院班子成員率先垂範,帶頭執行各項廉政規章制度,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不定期開展廉政談話。積極向廉政文化創建工作成績突出的兄弟法院看齊,今年以來,先後考察學習了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蕪湖市蕪湖縣人民法院、岳西縣人民法院等,主動加強與兄弟法院的學習交流,推動了法院文化建設的深入開展。

領導分工


夏 風 黨組書記 院 長
江永久 黨組成員 副院長
韋 立 黨組成員 副院長
朱松濤 黨組成員 副院長
陳 浩 黨組成員 副院長
胡立平 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
鮑德寶 副院長
余 昊 黨組成員 政治處主任

內設機構


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判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等第一審刑事案件;負責審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做好庭審轉化、延伸幫教工作;負責有關刑事審判調研工作。
民事審判一庭
依法審判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房地產及建築相關合同糾紛案件;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之間的財產糾紛案件;人身權利糾紛案件;進行民事審判工作調研和指導人民法庭相關工作;辦理其他有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
民事審判二庭
依法審判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合同糾紛、票據糾紛、證券糾紛、存單糾紛、保險糾紛、企業承包、改制、公司糾紛等商事糾紛案件;進行民商事審判工作調研;辦理其他有關民商事審判工作事宜。
行政審判庭(行政案件執行局)
依法審判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訴訟案件;負責對行政機關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依法執行該院作為第一審的已發生法律效力行政判決書、行政賠償調解書;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開展行政審判調查研究;辦理其他有關行政審判工作事宜。
審判監督庭
負責審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審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再審案件);審查不服該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商事糾紛和行政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申訴或者申請再審案件。
執行庭(執行局)
依法執行該院作為第一審的已發生法律效力具有給付內容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該院作出的民事制裁決定書;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公證債權文書、仲裁裁決和調解書。
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
負責由該院管轄的各類案件的審查、登記、立案工作;依法審理管轄權異議案件;審查和辦理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依法審理小額速裁案件;計算並通知原告、上訴人預交案件受理費、辦理當事人申請訴訟費用緩交、減交、免交的審批手續;負責向上級人民法院移送上訴案件卷宗。
法警大隊
做好司法警務工作,參與上級重大警務活動;組織制定該院司法警察隊伍建設規劃和措施,制定司法警察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參加司法警察的業務培訓;管理警用裝備、標誌及證件;負責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維護該院審判區及庭審活動的安全;負責法院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參與法院執行工作;組織司法警察完成院黨組和上級司法警察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政治處
負責政治思想教育和人事管理工作;辦理院黨組會務工作;協助黨組抓好黨員教育和黨建有關工作;該院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實習學生的接洽、安排和組織鑒定工作;協助黨組做好乾部的管理、教育、培訓、調配、考核;辦理法官等級、法警警銜、幹警工資調整以及其他職稱的評定、管理工作;抓好對聘用人員和臨時工的管理考核工作;負責法院評先創優,表彰獎勵和各項創建活動。
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司法公務;做好文件收發、傳遞;負責全院的計劃財務、固定資產、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服裝、車輛、設備等專項物資裝備的計劃、購置、分配和管理,承擔專項經費的申報,訴訟費的收繳管理工作;負責各種會議的承辦、接待工作;負責機關日常管理、辦公用品保障和生活福利改善;負責全院駕駛員的管理及全院車輛的安全行駛、維修、保養、調度和審驗工作;抓好機關環境衛生,美化辦公環境。
研究室
負徠責有關人民法院工作的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起草該院綜合性文件和報告;辦理《文都審判》、《法院簡報》等內部刊物;負責法制宣傳報道;組織實施上級部門委託、指定的調研任務。
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全院法官及工作人員執法執紀情況,進行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教育;受理全院工作人員的申訴;接待、處理各方面控告、檢舉法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問題的來信來訪,對行政違紀案件進行查處及配合紀檢組對違紀黨員幹部進行查處;制訂監察工作規章制度;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工作;協助組織部門對幹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對幹部的任用進行監督。
審判管理辦公室
對該院審理的各類案件進行流程管理;依據法律規定,對該院立案、審判和執行等司法活動進行質效管理;對該院各業務庭辦理的案件進行質量評查,指導全市法院的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負責司法統計及分析工作,收集信息資料;承擔院審判管理委員會記錄工作;完成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受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維護信訪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承辦上級人民法院或者本級黨委、人大、政府等部門交辦、轉辦的信訪事項;向其他部門交辦、轉辦、督辦和催辦信訪事項;協調處理信訪事項,提出解決有關信訪事項的意見和建議;綜合、調研信訪情況,及時向院長或者有關部門提供信訪信息;審查承辦單位回復的信訪事項;協助落實院長接待日制度,做好院長接待日的各項日常工作;向信訪當事人宣傳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好思想疏導工作;承辦其他信訪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