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費者委員會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是香港法定機構之一,成立於1974年4月,主要負責保障香港消費者的權益。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
消費委,包括測試市各產品程質素,消費店鋪投訴,市提供產品及服務資訊,透各類宣傳育消費,消費權及懂保障權益。
消費委版《選擇》刊,刊登消費委產品測試、服務調查及研究報告。《選擇》月刊不接受任何商業廣告,以維持其公正客觀的立場。
本會致力成為消費者信賴的聲音,為消費者在公平公正的市場中,建立安全及可持續的消費環境。
本會肩負維護消費者福祉、加強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的責任。「消費者」包括購買貨品和服務、及購入、抵押和承租不動產的人士。
致力:
倡議 消費者權益
促進 建設性討論以制定保障消費者的政策
加強 消費者維護本身權益的能力
為有效推展上述工作,本會分別為消費者及商界訂定工作方針,並聯繫其它相關界別,包括傳媒和政府。
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為工作目標,但亦同時關注可持續消費的概念
以公平和公正的態度處理事務
運作保持高透明度
保持獨立意見
可讓公眾問責
以主動、積極和堅毅的精神執行職能
保護個人資料私隱
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條例》,本會的工作包括:
搜集、接收及傳遞有關貨品、服務及不動產的信息;
接收及審查貨品及服務的消費者投訴、以及不動產的購買人、按揭人及承租人的投訴,並向他們提供意見;
根據所得資料採取相應行動,包括向政府或任何公職人員提供意見;
鼓勵商業及專業團體制訂工作守則,規管屬下會員的活動;
承擔任何經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批的其它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