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

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

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中國國家教育委員會領導的全國中小學各學科教學大綱和教材的審定機構。1986 年月在北京成立。頒有《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工作章程》及其附件《中小學教材審定標準》、《中小學教材送審辦法》。任務:負責審定全國中小學各學科教學大綱,經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教育部門、重點高等學校審查推薦的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央級科研單位和全國性學術團體編寫的教材,包括教科書、習題集、練習冊、教學掛圖、音像教材、教學軟體、選修教材等,以及供教師用的教學指導書、教學參考書。

概括介紹


目的:在統一教學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有領導、有計劃地實現教材的多樣化,以適應不同地區的需要,促進中小學教材質量的提高。審定原則:(1)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2)體現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貫徹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方針;(3)符合中小學教育培養目標的要求,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及各級各類社會主義建設人才奠定基礎;(4)符合國家教育委員會頒發的教學計劃;(5)按照中國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的狀況,從各地區辦學條件和師資條件的實際出發,難易適度;(6)符合兒童和青少年身心發展規律,符合教育規律,教學內容總量適當。委員會實行聘任制,由國家教委聘請專家、教師和教育行政領導幹部組成,主任 1人,副主任 5人,顧問20人,委員 17人。辦事機構為國家教委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國家制定的教學計劃中的中小學課程設置,下設中小學各學科教材審查委員會。各委員會由國家教委聘任正、副主任各 1人,委員 5人~15人,主任由審定委員會委員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