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工業大學圖書館
大連工業大學圖書館
大連工業大學是一所以工科為主,以輕工、紡織、藝術為特色,工、理、文、管、經等五大學科相互結合的多科性高等院校。作為學校的文獻信息中心,圖書館根據學校性質、專業設置和發展方向規劃館藏資源建設。目前,館藏已形成以理工科為主,兼顧社科、管理等學科的多類型、多語種、多載體的館藏文獻體系。
大連工業大學圖書館,二級學院資料室559.2平方米;閱覽座位3219 個。新館大樓為玻璃幕頂式建築,主體五層,內部為大開間、玻璃隔斷、通透式格局,兩部觀光電梯直達五樓,環境優雅,氛圍怡人,是理想的學習佳所。館內設各種閱覽室8個,實行藏、借、閱、管、檢一體化開放式管理模式。圖書館服務設施完善,為讀者提供舒適、安靜的學習環境;圖書館整體布局合理,功能齊全,可提供信息諮詢、圖書借閱、期刊閱覽、信息檢索、讀者培訓、館際互借、文獻傳遞、文獻列印、複製等多類型、多層次服務。
圖書館的發展目標是:建設與學校發展相適應、資源特色突出、服務功能齊全、管理手段先進的 一流的現代化高校圖書館。
大連工業大學圖書館
圖書館已實現區域網系統與校園網的互聯,信息系統與校園網平滑連接,為圖書館的各種服務提供網路支持環境。作為校園網的主節點,圖書館機房擁有萬兆核心交換機一台,接入層交換機18台,支持全館 731多個信息點;擁有 PC伺服器13台,光纖存儲設備一套,實現多種數據的本地鏡像訪問,為讀者提供全方位的網上信息查詢、瀏覽、下載等服務;同時在每個閱覽室配有查詢計算機,為讀者提供書目查詢、讀者信息查詢(OPAC)以及圖書館指南信息服務。
圖書館實行校長領導下的館長負責制;學校設有圖書館工作委員會。圖書館設館長1名、書記1名、副館長2名,其中1名副館長兼任學區圖書館館長;館內設有圖書館館務委員會、館工會委員會。圖書館下設辦公室、文獻資源建設部、流通閱覽部、期刊閱覽部、信息諮詢部、自動化部6個部(室)。圖書館有工作人員54人;其中具有碩士、本專科學歷的46人,占員總人數的 85.2%;具有高級職稱的7人,占員工總人數的13%;中級職稱的26人,占員工總人數的48.1%。
入館須知
1.讀者憑大連工業大學圖書館借閱證刷卡入館,嚴禁使用他人借閱證,無借閱證禁止入館。
2.來館參觀或查詢請與有關部門聯繫經同意後方可入館。
3.保持館內清潔衛生,禁止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禁止在館內進餐、喝飲料、吃零食等。
4.保持圖書館安靜,禁止在館內喧嘩,入館后請將手機等通訊設備關閉或調至振動。
5.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嚴禁在館內任何地方吸煙、用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蝕性化學品入館。
6.入館讀者應衣著整齊,不得穿背心、拖鞋入館,舉止文明,遵守公共道德。
7.入館的讀者應自覺服從門衛和值班工作人員的管理。
8.愛護館內一切公物及書刊資料,嚴禁隨意破壞和塗抹刻畫;未經許可禁止私自在館內張貼廣告和其他宣傳品。
9.維護館內秩序,不得搶佔閱覽座位,不得隨意挪動閱覽桌椅。
10.請讀者自覺遵守本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支持和配合圖書館工作人員按章辦事。
書包櫃使用規則
1.書包櫃為圖書館的固定資產,由圖書館負責使用和管理。
2.書包櫃僅供到圖書館借閱的讀者使用。
3.讀者自備鎖,書包櫃中禁止存放貴重物品。
4.讀者離館時應將書包櫃中的物品取走,不允許占櫃。
5.每天讀者離館后,工作人員將清理書包櫃,對違反本規定占櫃者,圖書館有權開鎖清櫃。
6.因書包櫃使用不當而丟失物品,圖書館概不負責。
閱覽室管理規則
1、圖書館閱覽室的各種期刊、圖書供全院師生學習、教學科研參考之用,一律不外借,除藝術閱覽室書刊外,其他閱覽室書刊提供複印外借服務。
2、讀者複印外借,需要認真核對證件,在複印外借窗口辦理複印外借,複印后書刊到借閱口辦理歸還手續。複印外借書刊借期為2小時,超過2小時,每冊每小時收取1元罰款。
3、讀者憑本人借閱證入室閱覽,不得自帶書籍、書包等私人物品。可攜記錄用紙筆。
4、閱覽室內陳列的書、刊,讀者可自行取閱,每次取閱請勿超過兩冊,閱畢請放回原處,不得亂插、亂放,不得攜出室外。
5、保持閱覽室內的整體布局,請勿隨意移動室內的傢具設備。切勿任意刻劃和塗抹傢具設備。不得佔座,離開閱覽室時必須將本人的物品帶走。
6、請保持室內肅靜、整潔,不要聊天、大聲說話。手機請設置靜音,請勿在室內撥打、接聽電話。
7、愛護書刊,文明閱讀。不得在書刊上塗划、撕頁或私藏、偷竊書刊等,違規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8、閱覽室外的書包櫃為讀者臨時存放物品而備,不得佔用,請讀者離開閱覽室時取走物品。工作人員有權清理書包櫃,對櫃內清理出的物品,本館不負保管責任。
圖書館借閱規則
為加強圖書借閱證的管理,維護正常的借閱制度,防止圖書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讀者利益,使圖書館的圖書文獻資源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利用,特制定以下借閱規則:
1.借閱方式及規定
1)讀者選好圖書後,應到借書處辦理手續;未辦理手續而擅自將圖書帶出者按竊書處理。
2)借閱書刊時,讀者要當面檢查書刊是否有破損、缺頁、划道等現象,如有此類現象,需交工作人員加蓋“查”戳記,否則還書時發現上述情況,均由借閱者按《規章制度》相應條款進行賠償。
3)讀者應愛護圖書,凡將圖書污損、撕毀、批註或遺失的,均按本館《規章制度》處理。
4)本館外借圖書,主要以普通圖書為限,珍本、孤本圖書和工具書原則上不外借,只限館內閱覽;特殊需要者,需經館長批准,方可外借。
5)讀者到外地出差、實習,時間過長不能按期還書的,應在外出前由院系辦公室出具證明和具體實習生名單,同時要求註明返校時間,經流通部確認可延長外借時間;逾期后再補證明無效,按過期處理。
2.借閱冊數及借期
1)借閱冊數:
● 教授、副教授每人可借18冊;
● 講師15冊;
● 研究生12冊;
● 助教、幹部、工人12冊;
● 本科生6冊;
● 校外讀者、計劃外招收的各類學生、外單位進修人員3冊。
2)借閱期限:圖書借期所有外借圖書(不含室外閱覽)借期均為30天(教師為45天),寒暑假和節假日期間到期的圖書,圖書館系統將進行相應的延期,請讀者留意查看應歸還日期。假期前到期的圖書,若超期歸還假期均含在內。
3. 續借圖書:讀者借書到期后,仍需繼續使用,可辦理一次續借,續借期限為十五天。登錄圖書館主頁進入“我的圖書館”自助辦理。也可在圖書館0PAC檢索機上自行辦理。續借應在圖書到期前五天內辦理,超期圖書不能辦理續借。已被預約的圖書不能續借。
4.館際互借
1)該校教職工、研究生因教學和科研需要,對本館缺藏的文獻資源,均可申請館際互借,到與我館有館際互借協議的大連高校圖書館借書、閱覽報刊及查閱相關電子文獻等等。
2)館際互借的程序是:讀者到圖書館信息諮詢部(406室)押有效證件,領取館際互借證、本,即可到本市有關高校圖書館借書。
3)讀者在查閱文獻之後,需立即返還館際互借證、本,以便他人使用。
4)對不執行館際互借有關規定的讀者,工作人員有權停止其借閱許可權。
違規處理辦法
1.圖書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閱證,一經發現即扣留該證,並按規定給與處理。
2.圖書逾期不還者,每冊圖書每天罰款0.20元。
3.借閱書刊發現丟失后,應以同樣版本的實物予以賠償,每冊交付加工費5.00元,無法賠償原樣書刊時,應視具體情況處理:
文藝小說89年以前出版的按原價5倍賠償,90年以後出版的按原價2倍賠償;
其他普通圖書89年以前出版的按原價10倍賠償,90年以後出版的按原價5倍賠償;
外文書刊、工具書、珍貴圖書按原價10-20倍賠償;
丟失多卷冊圖書中之一時,按全書之總價賠償,全套書之剩餘部分歸圖書館所有;
若圖書丟失,並未在借閱期限辦理賠償手續,除按上列規定賠償外,還須交逾期罰款。
4.污損圖書,視情節輕重給予書價的 10-100% 罰款處理。罰款后,污損書刊交還圖書館。
5.未辦理正常借閱手續,私自攜帶書刊出館(越過監測器出口),均按竊書論處。違者需做出書面檢查,同時圖書館通報所在學 院和學工部,取消其借閱資格。被竊的普通書刊按原價5倍罰款,貴重書刊按原價10-20倍罰款,多卷冊書刊按全套書刊總價5-10倍罰款。
借閱證辦理和使用規定
一、借閱證的辦理
1.凡本院正式聘任的工作人員、學校按國家任務招收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後人員以及該校離退休人員,可以憑有效證件(如:工作證、學生證、退休證),可到圖書館流通閱覽部辦公室(305室)辦理借閱證。
2.新生借閱證由圖書館統一辦理,新生需接受圖書館入館教育後方能領取借閱證。
3.教工、全日制學生首次辦證免費;非在籍讀者(包括校外讀者、已畢業學生、成教及獨立學院學生)需持本人身份證來流通閱覽部辦公室辦理,借閱證押金300元,閱覽證押金20元,每月使用費均為5元。
二、借閱證的使用
1.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代借,一經發現將停借兩周;累計二次將取消借書資格。因轉借、代借而造成的後果,由領證人自負。
2.借閱證是讀者進入本館及在各借閱室借閱文獻、進行學習活動的憑證,讀者憑本人借閱證刷卡入館,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檢查並按其規定使用,若違反視情節進行批評教育、短期或長期禁止入館等處理。
3.借閱證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辦理掛失(自助)。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領證人負責。
4.不得偽造證件、複製證件、冒用他人借閱證借閱圖書,一經發現除沒收借閱證取消借閱資格,還將交有關部門處理。
三、借閱證的補換
1.辦理補、換證的讀者,需持自己的有效證件(工作證、學生證、准考證、身份證)到圖書館流通閱覽部辦公室辦理補、換借閱證手續,在補、換證期間辦理的臨時借閱證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罰款5元。
2.丟失補證,工本費10元;破損換證,工本費3元。讀者補換新證后,一周后即可領取新證,如原證失而復得,應將原證交回辦證處,新證工本費不退。
3.新證補發后,舊證同時註銷作廢。如發現使用本館已註銷的借閱證者,除將證件收回外,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停止借閱資格等處理。
四、借閱證的掛失
1. 讀者可以在圖書館中OPAC檢索機器上自助掛失。
2. 讀者也可以利用校園網內任何一台電腦上,登錄圖書館主頁進入“登錄我的圖書館”界面進行自助掛失。
掛失步驟:
1)登錄圖書館主頁,在頁面左側“登錄我的圖書館”界面輸入讀者證號、密碼和驗證碼,點擊”登錄”,進入讀者的圖書館信息。
● 讀者證號為學生全學號或教師圖書證條碼號,初始密碼與讀者證號一致。
● 第一次登錄的讀者需要輸入姓名驗證。
2)點擊左側菜單中“讀者掛失”,輸入密碼,顯示“掛失成功”即可。
離校手續
1.所有辦理離校手續的讀者(包括畢業離校、退學、工作調離、出國、進修、結業等),需將所借圖書及欠款全部還清, 並持本人借閱證和離校通知單到流通閱覽部辦公室(305室)辦理離校手續。
2.本科畢業生以班級為單位,由各班班長將本班同學的借閱證和離校通知單收齊,標明不能報退的學生及理由,統一到流通閱覽部辦公室集體辦理離校手續。
3.研究生離校時,應先向圖書館信息諮詢部(406室)提交電子版和印刷版畢業論文各一份,經圖書館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後,方能持提交論文的憑證到流通閱覽部辦公室辦理離校手續。
4.學生轉系、留級者,由本人持新辦考試卡到流通閱覽部辦公室辦理信息變更手續,經圖書館工作人員修改相關信息后,原證仍可繼續使用。
5.讀者離校如不按規定到圖書館辦理離校手續,由主管單位負責追回圖書或進行賠償。
6.各類讀者辦理離校手續時,如借閱證遺失,需交10元賠款,已交納辦證押金的讀者,在辦理離校手續的同時退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