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組織
天主教組織
天主教是基督宗教的三大宗派之一,其正式名稱為“羅馬天主教會”或“羅馬公教會”,即由羅馬教宗領導的教會。天主教一詞用於指信奉羅馬天主教理論體系,包括道德、聖餐儀式以及教條,並完全服從聖座的基督宗教信徒,在基督宗教的所有教會之中,天主教會的人數最為龐大,全世界人數約有11.3億,佔世界總人口17%,目前天主教會也是所有基督宗教的教會中最為龐大的教會。根據信理神學的論證闡述,天主教首任教皇為耶穌十二門徒之首聖伯多祿。
天主教的中心是羅馬的梵蒂岡。
一、就人員言:有教宗、樞機、主教、神父、教友等。
(一)教宗:教宗是天主教的元首,由樞機團所選出,其職務是負責全教會的最高領導與最後決定權,教宗為終身職。
(二)樞機:樞機細分之,有樞機主教、樞機神父,樞機六品三種,此“主教、神父、與六品”皆是樞機名稱的區分,其實質皆是“主教”。樞機的職務是輔佐教宗並分區治理教會,並在教宗死亡后,一同選舉新教宗。樞機現有百餘位,選自世界各國各民族中;樞機由教宗所任定,其性質為終身職。
(三)主教:主教分總主教、主教、名譽總主教、名譽主教、宗主教、代牧主教、監牧主教、輔理主教、蒙席等數種。
主教:主教乃管理教區的最高負責人,對教區的神父與教友有訓導與管理的權利。
總主教:乃總主教區的領導人,總主教區乃在一省分或較大的區域內,由數個教區所合成,總主教除對自己的教區有管轄權外,對其他教區,只有協調各教區事務的權利。
名譽總主教或名譽主教:是有主教的實質,但沒有主教所管轄的區域與教民。因之,亦稱為無教區的總主教或主教,其職責是從事教會的特別事務,如:有的在羅馬梵蒂岡的聖部內任職,有的在外處從事教育等社會工作,也有的做外交界的大使或公使等職。
宗主教:為屬於天主教的東方禮主教銜,其性質如同天主教拉丁禮的總主教。
代牧主教:乃主教所管轄之地區還未正式成為聖統制者,代牧主教是某處教區銜的主教,代替羅馬管理該教區,當該教區成立聖統制后,該代牧主教便成為正式主教了。
監牧主教:還不是正式被祝聖的主教,其實質仍是神父,當某區域因教友人數不足等原因,未能有正式主教前,臨時性的派某神父管理該區域的教民。
輔理主教或助理主教:其實質亦是主教,因教區地域廣大或人數眾多,一個主教無法完整處理教區事務,乃有一位或數位的輔理主教或助理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