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體

陪體

陪體也稱賓體、客體。是和主體有情節聯繫的次要表現對象。陪體的作用有三:其一,是陪襯主體,幫助主體體現畫面內容,使畫面內容表達更加明確,更加充分;其二,是均衡畫面,美化畫面。若把主體比做花朵,陪體就是枝葉,紅花加上綠葉扶才能豐富多彩;其三,是對情節發展、事件的進展起推動作用。

基本簡介


陪體的處理:對陪體的處理一般來講其影像不能強於主體。為此,陪體的形象常常處理成不完整的狀態。比如拍攝記者採訪一位名人,以記者的後背拍攝名人正面,名人是主體,記者是陪體,記者除了背向鏡頭外,形象一般是處理成不完整狀態,這是其一;其二,應在景別、光線、色彩、和構圖等方面都不應使它過於搶奪觀眾視線;其三,從整體上佔據時間要相對短於主體。陪體的處理,切忌喧賓奪主,或平分秋色。當然並不是所有畫面都有陪體,特寫鏡頭就沒有陪體。運動鏡頭畫面主體和陪體是可以相互轉換的,有時主體先出現在畫面里,后出現陪體,有時先出現陪體,隨著鏡頭的運動后出現主體。有時在複雜的運動鏡頭裡很難辨別誰是主體,誰是陪體,這是和照片構圖不同的地方。影視構圖是以段落為單位進行的,所以每個鏡頭裡主角不一定出現,但每個鏡頭都應有其主要表現對象(即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