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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克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

黃克,男,壯族,1956年11月生,廣西東蘭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畢業,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師。

曾任徠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人物履歷


黃克
黃克
1975.01—1976.12,廣西東蘭縣三石公社公平大隊屯達生產隊隊長、大隊團支書、民兵營副營長
1976.12—1977.10,廣西東蘭縣電影站工作員
1977.10—1981.10,共青團廣西東蘭縣委員會幹事、副書記
1981.10—1984.04,廣西東蘭縣武篆公社黨委副書記、書記
1984.04—1989.09,廣西東蘭縣委副書記(其間:1984.09—1986.06,廣西自治區黨委黨校幹部培訓班政治專業學習)
1989.09—1990.09,廣西東蘭縣委副書記、副縣長
1990.09—1992.12,廣西東蘭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2.12—1997.03,廣西環江毛南族自治縣縣委書記(其間:1993.09—1995.12,中央黨校函授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1996.05—1996.09,廣西大學外國語學院“廣西領導幹部赴美培訓班”學習)
1997.03—1998.06,廣西河池地區行署副專員,環江毛南族自治縣縣委書記(其間:1997.05—1997.11,掛職任國家財政部國債司副司長)
1998.06—1999.07,廣西河池地區行署副專員(1998.04—1998.09,美國肯塔基默爾黑德州立大學研修現代經濟管理)
1999.07—2002.02,廣西柳州地區行署副專員
2002.02—2002.12,廣西柳州地委委員、行署副專員
2002.12—2004.06,廣西來賓市委副書記(2002.09—2003.01,中央黨校西部地區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4.06—2005.05,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
2005.05—2006.08,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正廳級),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2004.03—2006.01,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學習)
2006.08—2006.09,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副書記(正廳級)
2006.09—2008.01,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副書記(正廳級)(2005.05—2007.06,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學習)
2008.01—2008.02,廣西崇左市委副書記
2徠008.02—2013.01,廣西崇左市委副書記、市長(其間:2012.03—2012.07,中央黨校第32期中青班學習)
2013.01—2013.02,廣西崇左市委書記、市長
2013.02—2016.01,廣西崇左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6.01—2016.10,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副書記
2016.10—2018.01,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第十屆委員
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九屆委員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十二屆人大代表
政協第十屆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6年1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依法補選黃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6年2月1日,中共廣西崇左市委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宋曉天在會上宣布自治區黨委關於崇左市委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黃克不再擔任中共崇左市委書記、常委、委員和崇左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
2016年1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決定:黃克同志任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