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I

開放源代碼促進會

開放源代碼促進會(Open Source Initiative,縮寫:OSI),又譯作開放原始碼組織,是一個致力於推動開源軟體發展的非盈利組織。於1988年2月, Bruce Perens和 Eric S. Raymond等人,受到網景公司發布其旗艦產品源代碼的啟發,創立此組織。注意不要將其與開放軟體基金會混淆。

發展


OSI成立於1998年,是作為一個集教育、和管理組織在合作發展歷史的重要時刻。
1998年2月,開放源代碼促進會由Bruce Peren s和Eric S. Raymond等人創立,當時網景公司為了與微軟IE瀏覽器競爭,將他們的旗艦產品網景瀏覽器發布成開源軟體。後來,在1998年8月,該組織增加了一個董事會。從開放源代碼促進會創立起,一直到2005年2月,Raymond擔任主席;緊接著是Russ Nelson和Michael Tiemann;2012年5月,新董事會選舉Simon Phipps為主席;後來,在2015年5月,當Phipps將要在2016年任期結束時,Allison Randal被選為主席。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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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開放源代碼促進會主要是管理開放源碼定義以及審核條款,只要條款被審核通過是符合開放源碼定義的,就可以稱之為開放源碼授權條款,採用開放源碼條款散布授權的軟體即是開放源碼軟體,若一份商業產品中包含有開放源碼軟體,其包裝上可以標上開放源碼促進會的證明標章,認識這個標章的消費者就可以知道產品中有使用到開放源碼軟體,進而因為開放源碼軟體特有的優點而購買產品。1998年到2000年,開放源代碼在媒體的曝光率很高,但常被曲解。許多企業開始考慮改用開源的操作系統。開放源代碼促進會發布了一系列微軟的內部備忘錄:萬聖節文件,該文件顯示微軟將GNU/Linux視作對手,為了消除開源軟體的威脅,微軟試圖採取各種辦法。

如何加入OSI


如何成為OSI個人會員

任何人都可以加入。

如何成為OSI聯盟會員

OSI聯盟計劃允許非營利組織成為OSI成員。

開放源碼


由開放源碼促進會(Open Source Initiative,OSI)的定義,可將開放源碼定義為:“開放源碼,通過支持源代碼的獨立同行評議和快速發展演變,提高了軟體的可靠性和質量。要通過 OSI 認證,軟體必須在獲得許可證的情況下發布,該許可證可保證免費讀取、重新發布、修改和使用該軟體的權利。
開放源碼並不只意味著訪問源代碼。根據“開放源碼促進會”的定義,開放源碼由下面10 點組成:

免費重新發布

當軟體是幾個不同來源的程序集成后的軟體發行版本中的其中一個組件時,許可證不能限制任何團體銷售或分發該軟體,並且不能向這樣的銷售或分發收取許可費和其他費用。

源代碼

程序必須包含源代碼,並且必須允許以源代碼或已編譯的形式發布。如程序在發布時未帶源代碼,則必須以一種非常的公開的方式,在不超過合理重造成本的情況下,讓人們獲得源代碼,例如可以在不收取費用的情況下,放在網路上供人們下載。源代碼無疑是編程人員最容易修改程序的形式。不允許故意混亂源代碼。也不允許使用中間形式,比如預處理器或轉換器的輸出。

衍生產品

許可證必須允許修改原產品和衍生產品,並且必須允許在與原始軟體相同的授權情況下發布修改過的產品。

作者的源代碼的完整性

許可證可以禁止他人以修改過的形式發布源代碼,只在該許可證基於修改程序的目的時,才允許隨源代碼發布“補丁文件”。該許可證必須明確允許發布根據修改過的源代碼構建的軟體。許可證可能要求衍生產品必須附加不同於原始軟體的名稱或版本號。

不得歧視任何人或團體

許可證不得歧視任何人或任何團體。

不得歧視程序在任何領域內的使用

許可證不得禁止任何人在特定領域內使用某一程序。例如,不得禁止程序在商業上的應用,或者在基因研究上的使用。

許可證的發布

附加在程序上的權利必須應用於那些使用重新發布的程序的人,無需通過其他人額外加以授權使用。

許可證不得專屬於特定產品

附屬於程序的權利不得僅限於作為特定軟體發行版一部分的程序。如果程序衍生自該發行版並以獲得該程序的授權的名義被使用或發布,則使用重新發布的該程序的其他所有人應該享有原始軟體發行版本中所授予的那些權利。

許可證不得對其他軟體加以限制

許可證不得對與已許可軟體一起分配的其他軟體附加任何限制。

許可證必須是技術中立的

任何許可證都不可以基於單獨的某項技術或界面風格。
開源定義最初源於Debian自由軟體準則(DF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