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璇
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譚璇(1972年10月—),女,廣西南寧人,研究生學歷。1995年畢業於廣西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
現任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員,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021年8月,任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021年8月25日,南寧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任命譚璇為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譚璇
在辦案中始終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思想,先後成功辦理400多件各類刑事案件,2002年參與主辦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南丹“7·17”系列案中的3起案件;2004年主辦賓陽縣歷年來最大的涉案金額近200萬元的集體貪污案;2005~2006年參與主辦最高檢察院和自治區檢察院督辦的廣西“0201”特大走私專案,該案犯罪嫌疑人多達43人,偷逃稅額高達4億多元,是目前廣西偵破的涉案人數最多、偷逃稅額最高的走私案件,在辦案過程中體現出較高的專業素質和出庭公訴水平,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2005~2006年出色完成公訴和民事行政檢察兩個崗位的工作,其中民事行政檢察科連續兩年在全市量化考核評比中取得第二名。2002年、2003年經過多項嚴格比賽,先後以南寧市第一名、廣西第一名的成績獲南寧市十佳公訴人和廣西十佳公訴人稱號;2003年10月,在第二屆全國十佳公訴人暨全國優秀公訴人評選活動中,經歷審閱案卷和出庭音像資料、撰寫論文、連續11個小時的實務筆試、業務答辯、論辯等6項競爭,獲全國優秀公訴人稱號,成為南寧市首名獲此稱號的公訴人。曾獲廣西首屆女檢察官之星、廣西三八紅旗手、廣西傑出青年衛士等稱號。2006年獲第五屆中國青年衛士稱號。
“辦案就要辦成鐵案”,這是譚璇的信念。譚璇始終以求真務實、認真細緻的工作作風,堅持對每一起案件嚴審細究。她先後共成功辦理了400多件各類刑事案件,體現出較高的專業素質和出庭公訴水平,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譚璇辦理的不少案件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社會各界均對她作為公訴人的敬業態度和公訴水平給予了較高的評價。2005年至2006年她參與主辦了廣西“0201”特大走私專案。該案是最高人民檢察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督辦的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多達43人,偷逃應繳稅額近5億元人民幣,是目前廣西偵破的涉案人數最多,偷逃應繳稅額最高的走私案件,案情極其複雜。譚璇是該專案的3名主辦人之一,她和專案組成員在人員少、辦案任務繁重的情況下,犧牲了大量的休息時間,分析案情、核實證據、提審犯罪嫌疑人,認真細緻地審查了近百卷案件材料,對案件的性質和適用法律問題進行了充分的論證,製作了共計幾十萬字的閱卷筆錄、審查報告、起訴書及出庭預案,順利將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的法庭審理整整持續了10天時間,3名公訴人要同時應對38名被告人和35名辯護律師,公訴任務相當艱巨,但她不畏困難,在法庭上從容不迫,充分發揮了優秀公訴人的出庭公訴水平,出色地完成了公訴任務。經過開庭審理,法院分別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和非法經營罪對各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決。
2004年,譚璇主辦了賓陽縣歷年來最大的職務犯罪案:某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總指揮部賓陽分指揮部韋某等6人集體貪污案,涉案金額近200萬元,案情重大複雜,定性及適用法律問題存在較大爭議。經過認真準備,在法庭上,她一人沉著機智地應對6名被告人和8名辯護律師,有力指控了罪犯,最終法院採納了公訴人的意見,均以貪污罪對各被告人判處刑罰。
類似的案子還有很多很多,譚璇以實際行動詮釋了“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真諦,以不斷更新的執法觀念,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以忘我的工作熱情和不斷增長的執法水平維護公平與正義,服務於社會和諧發展的大局。
譚璇
譚璇在壓力大、任務多的情況下仍然能保質保量地出色地完成工作。2005年至2006年,譚璇同時擔負兩個崗位的工作:既要擔任興寧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迎接新的崗位挑戰,又要作為優秀公訴人抽調到市檢察院參與主辦廣西“0201”特大走私專案,工作任務相當繁重。但她沒有退卻,一面帶領民行科全科幹警努力辦理各類民事行政申訴案,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一面又與“0201”專案組成員加班加點攻克難案。由於“0201”專案犯罪嫌疑人眾多,在連續一個月的時間裡,譚璇與專案組成員每天一早就奔赴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中午一點乾糧和一瓶純凈水就當作午餐。為了攻克案件難點,她曾連續熬通宵奮戰40個小時,期間僅睡了半個小時。經過努力,她在兩個工作崗位上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績:在民行工作上,她所帶領的民行科在2005年、2006年連續兩年在全市量化考核評比中名列第二名,實現了興寧區檢察院民行工作的新突破;在公訴工作上,她和專案組成員排除萬難,出色地完成了“0201”專案的審查和公訴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