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廷仁

楊廷仁

楊廷仁,男,納西族,1958年5月出生,雲南麗江玉龍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曾任雲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雲南省交通運輸廳巡視員。

人物履歷


1987年07月,任麗江行署稅務局稽查大隊副隊長、隊長
1994年06月,任麗江行署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1996年12月,任麗江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1997年03月,任麗江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1年08月,任麗江縣委書記
2003年03月,任麗江行署副秘書長(正處)、黨組成員
2003年06月,任麗江市副市長
2007年05月,任麗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09年12月,任雲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6年06月-2018年06月,任雲南省交通運輸廳巡視員

任免信息


2018年6月,楊廷仁免去雲南省交通運輸廳巡視員職務,退休。

環境問責


雲南省紀委省監委對麗江拉市海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長期違規侵佔破壞以及整治不到位等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對有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2018年10月20日,省紀委省監委將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經查,麗江市委、市政府,玉龍縣委、縣政府,玉龍縣拉市鎮黨委、鎮政府,省市縣有關職能部門及有關責任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暫停新建、清理整治高爾夫球場政策要求不到位,甚至弄虛作假,上報虛假情況;對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的拉市海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長期違規侵佔破壞等問題,整改態度不堅決、行動不迅速,對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旅遊活動無序發展整治不力、不到位;對麗江玉龍生態旅遊度假區高爾夫球場項目違規建設、未批先建、違規變更等問題把關不嚴、監管不到位,存在失職失責以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根據有關黨紀黨規和法律法規,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終身追責、權責一致的原則,經省委同意,省紀委省監委對麗江拉市海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長期違規侵佔破壞以及整治不到位等問題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給予省交通運輸廳原巡視員,時任麗江市副市長楊廷仁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