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
中國以汽車銷售為主的企業
4S店全稱為汽車銷售服務4S店(AutomobileSalesServicshop4S),是一種集整車銷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後服務(Service)、信息反饋(Survey)四位一體的汽車銷售企業。
4s店機修車間
4S店是集汽車銷售、維修、配件和信息服務為一體的銷售店,一家投資2500萬元左右建立起來的4S店在5-10年之內都不會落後。在中國,4S店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4S店模式這幾年在國內發展極為迅速。汽車行業的4S店就是汽車廠家為了滿足客戶在服務方面的需求而推出的一種業務模式。4S店的核心含義是“汽車終身服務解決方案”。
有評論家這樣評價該模式:“4S店模式其實是汽車市場激烈競爭下的產物。隨著市場逐漸成熟,用戶的消費心理也逐漸成熟,用戶需求多樣化,對產品、服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越來越嚴格,原有的代理銷售體制已不能適應市場與用戶的需求。
4S店的出現,恰好能滿足用戶的各種需求,它可以提供裝備精良、整潔乾淨的維修區,現代化的設備和服務管理,高度職業化的氣氛,保養良好的服務設施,充足的零配件供應,迅速及時地跟蹤服務體系。通過4S店的服務,可以使用戶對品牌產生信賴感,從而擴大銷售量。”
因此,“4S”的關鍵詞是“解決方案”和“服務”。其實在“服務經濟社會”的大背景下,“4S”模式其實和其他一些已進入“以方案和服務為核心競爭力時代”的行業銷售服務模式殊路同歸,只不過叫法更時尚、更新一些。
一汽大眾4s店
2014年8月20日起,工商總局不再接收汽車供應商報送的備案材料。對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備案條件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名單,將在2014年9月份最後一批備案名單中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工商總局將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
根據工商總局的部署,停止實施備案工作后,從事汽車品牌銷售的汽車經銷商(含總經銷商),按照工商登記管理相關規定辦理,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根據工商總局公布的備案名單文件,已將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登記為“××品牌汽車銷售”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可以申請變更登記為“汽車銷售”。
對此,斯巴魯中國副總經理李金勇在微博發文稱,新政策實施后,工商總局將不再擁有品牌銷售中的相關審批權,實際上變相取消了執行十年之久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將不利於廠家的市場管理,對經銷商則有利有弊。
據悉,2005年4月1日實施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奠定了我國汽車銷售的基本模式,即一家汽車4S店只能賣同一品牌的汽車。由於汽車廠商和經銷商的地位嚴重不對等,因廠商關係緊張而產生的問題時常出現。李金勇稱,過去的4S店模式發展到了鼎盛時期,新政策對汽車未來銷售模式多元化發展提供了支持,比如,一家4S店以後就可以賣多個品牌的汽車了,“汽車超市”、“汽車賣場+綜合維修廠”等新銷售模式將成為新興發展方向,廠家和經銷商的話語權也將因此改變。
與其他汽車銷售模式相比,汽車4S店有著其獨特的優勢:
1、品牌優勢。由於汽車4S店大多經營的是品牌效應好,競爭力強,市場份額比較大的汽車品牌,所以品牌優勢是其主要的競爭手段,這是其他汽車銷售模式無法比擬的。
2、完整和規範的服務系統。汽車4S店的核心競爭力是以優質的服務贏得顧客。在汽車4S店,消費者可以得到關於汽車信息、市場動態、售後服務、維修保養須知、配件供應等所有增值服務,無論整車還是零部件都能夠保證原廠原貨,使消費者免去了在售後服務、維修、保養等方面的後顧之憂。
3、多種多樣的增值服務。消費者在購買汽車以後,還有一些額外的服務,汽車4S店可以憑藉其強大的實力推出各種差異化、個性化的服務,這是汽車4S店的核心競爭力。
4、與客戶有互動,增加顧客價值。汽車4S店往往通過建立汽車俱樂部加強與顧客的聯繫,通過組織車友休閑活動,讓客戶感覺到4S店不僅僅就是把車賣給客戶,還和客戶是親密的朋友關係,將汽車企業和汽車品牌的文化融入客戶日常生活,提高了顧客滿意度和保留率,同時通過口碑效應贏得更多的客戶,提高汽車銷量和企業競爭能力。
汽車4S店的缺陷:
1、投資大,風險高。建設一個4S店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少則上百萬,多則上千萬,一般由經銷商自己投資建立,一旦所經營汽車滯銷,將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
2、車型單一。展廳裡面沒有更多同檔次車型進行比較,無法滿足消費者多樣性的需求。
3、維修保養費用過高,損害消費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