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分配計劃

物資分配計劃

物資分配計劃是指國家和主管物資分配部門對統配、部管物資按部門、地區和使用方向進行分配的計劃。它是國民經濟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國家採用行政手段管理物資的表現形式。其基本特徵是: (1) 分配主體是主管物資分配部門,在中央主要是國家計委,在地方主要是各級計委;客體是重要物資的實物數量指標,不以價值形態反映。(2) 列入計劃分配的物資不是無償撥付,而是要依據計劃進行商品交換,才能改變物資的所有權。(3) 物資分配計劃有明確的執行單位、物資種類、分配數量與用向,必須保證執行,因而它是具有約束力的指令性計劃。(4) 按物資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家計委只平衡分配由中央直接掌握的統配資源,不包括由地方 (部門) 和企業支配的資源;地方物資分配計劃平衡分配地方管理物資資源。

特點


物資分配計劃不同於物資平衡計劃,物資平衡計劃主要是對來自各方面的物資資源和各種使用方向的物資需要進行平衡。而物資分配計劃則是將不同使用方向的物資按照具體使用部門和地區進行分配(少數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也可以單獨列出分配指標》,它明確規定物資分配給誰、分配什麼物資和分配多少物資。因此,物資分配計劃是物資平衡計劃的繼續和具體化。

作用


物資分配計劃的作用主要表現為:
(1)物資分配計劃是國家集中物力,確保重點生產建設計劃實現的重要保證,對於充分發揮物資的使用效益,加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2)物資分配計劃是進行產需銜接和組織物資流通的重要依據。通過編製物資分配計劃,可以預先科學地規劃物資供應關係,確定各物資申請單位在計劃期內分到的物章糙和品種,從而有利於有計劃地組織物資流通。
(3)物資分配計劃是促進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的重要手段。物資分配計劃的編製,必須體現黨和國家在一定時期內的經濟政策,通過物資分配計劃,可以調整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地區在計劃期的發展比例關係,對國民經濟有計劃按比例發展,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
物資分配計劃通常由實物量分配表和分配說明兩部分組成。實物量分配表列出了對物資申請單位的分配總量和主要使用方向的分配量,分配說明是對分配口徑的解釋以及對物資分配的方針、原則和依據等的說明。
物資分配與物資申請相反,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過程。國家平衡分配的物資,由國家物資分配部門編製分配計劃,經有關領導部門批准后執行。物資分配計劃的下達仍按物資申請渠道逆向進行,直至需用物資的基層單位。
物資分配計劃經有關領導機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分配指標在下達過程中不得層層剋扣,也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以維護物資分配計劃的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