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轉機構
迴轉機構
徠迴轉機構是使起重機或其他機械 的迴轉部分繞其迴轉中心 線,實現迴轉運動的機構。配合其他機構完成貨物的 空間運輸任務或其他工作 循環。由驅動裝置、傳動裝 置和迴轉支承組成。驅動 裝置的動力經傳動裝置的 輸出小齒輪傳至固定在車架上的大齒圈,實現轉檯 繞其迴轉中心線轉動。按傳動方式不同分為機械傳 動、電傳動和液壓傳動。
迴轉機構是使起重機的迴轉部分在水平面內繞迴轉中心線轉動的機構,它是迴轉類型起重機的主要工作機構之一。迴轉機構的作用是實現貨物的水平移動。通過起升、變幅和迴轉三個機構的配合動作,可以將貨物運送到起重機工作幅度範圍內的任意位置。
迴轉機構通常由迴轉支承裝置和迴轉驅動裝置兩部分組成。迴轉支承裝置用來連接起重機的迴轉部分與非迴轉部分,並提供迴轉運動所要求的約束以保證迴轉部分具有確定的運動,同時為迴轉部分提供穩固的支承,承受來自迴轉部分的垂直載荷、水平載荷以及傾覆力矩;迴轉驅動裝置則用來驅動迴轉部分相對於非迴轉部分實現迴轉運動。
迴轉支承裝置主要分為柱式和轉盤式兩大類。選用何種迴轉支承應根據具體的使用要求、起重機製造廠的加工條件並結合各種迴轉支承的特點合理地確定。
柱式迴轉支承裝置主要由立柱和上下兩個支承所組成。根據立柱是屬於迴轉部分還是屬於非迴轉部分,又可分為轉柱式迴轉支承裝置和定柱式迴轉支承裝置兩種形式。
(1)轉柱式迴轉支承裝置
徠圖1
圖1為轉柱式迴轉支承裝置構造簡圖。在轉柱式起重機中,上支承的作用相當於一個徑向軸承(承受水平載荷),下支承的作用相當一個徑向止推軸承(主要承受垂直載荷,同時也能承受水平載荷)。迴轉部分(包括貨物)的全部垂直載荷V通過轉柱傳給下支承,水平載荷H由上、下支承承受,而迴轉部分的傾覆力矩M則由上、下支承處水平反力所形成的力矩來平衡。
上支承由於其直徑較大,不適宜採用徑向軸承,通常通過裝設水平滾輪和滾道來替代。一般形式是在轉柱上裝設水平滾輪,而在非迴轉部分的結構件上裝設滾道,有時也可以採用在非迴轉部分裝設水平滾
(2)定柱式迴轉支承裝置
定柱式迴轉支承裝置中,市柱固定在基礎結構上。在立柱的上下端部分別裝有上支承和下支承。形似“鐘罩”的同轉部分通過上下支承套裝在立柱上,驅動裝置轉動“鐘罩”來實現迴轉運動。定柱式迴轉支承裝置常用於浮式起重機,有時也用於固定式起重機。
轉盤式迴轉支承裝置多用於輪胎式/履帶式起重機上,一般也可分為支承滾輪式和滾動軸承式兩種。支承滾輪式已逐漸淡出市場,目前主要採用滾動軸承式。內、外滾圈各有高強度螺栓分別固定在迴轉平台或底盤車架上。
轉盤式迴轉支承裝置又分為滾子夾套式和滾動軸承式兩種迴轉支承裝置。
滾子夾套式迴轉支承裝置由轉盤、錐形或圓柱形滾子、軌道及中心軸等組成,如圖1.2.22所示。它將圓錐或圓柱滾子裝在上下兩個環形軌道之間,滾子通過心軸組裝在隔離夾套的內外環之間。夾套藉助輻射狀布置的拉杆與中心軸樞的套環相連接。
滾動軸承式迴轉支承裝置,由球形滾動體、迴轉座圈和固定座圈組成。該裝置中的滾球或滾柱可以選用一般滾動軸承中標準規格和尺寸的滾動體。起重機的旋轉部分固定在大軸承的旋轉座圈上,而大軸承的固定座圈則與門架頂面固定連接。
一般來說,驅動裝置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主動機,如電力驅動中的電動機,液壓驅動中的液壓馬達(包括液壓動力源),內燃機驅動中的內燃機等。
2)傳動裝置主要包括減速、換向和制動裝置等。
3)迴轉小齒輪與迴轉支承裝置上的大齒圈嚙合傳動,以實現迴轉部分作迴轉運動。
為了保證迴轉機械可靠工作和防止過載,在傳動系統中一般還需裝設極限力矩限制器。主動機大多採用電動機,但移動式迴轉起重機則多數採用內燃機。迴轉驅動元件大多採用齒輪(或針輪),也有個別起重機採用驅動滾輪或採用繩索牽引。
根據起重機的用途和構造,迴轉驅動裝置可以按兩種方案布置:
驅動部分裝在起重機迴轉部分上,最後一級大齒圈(或針輪)安裝在不迴轉部分的機架上,在港口起重機的迴轉機構中,絕大多數採用這種形式。
驅動部分裝在起重機非迴轉部分上,最後一級大齒圈(或針輪)則安裝在起重機迴轉部分上,在一些大型的定柱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中有時採用這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