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康復器具協會

中國康復器具協會

中國康復輔助器具協會(英文名:China Association of Assistive products,縮寫:CAAP)是在民政部指導下,由康復器具行業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從事和熱心於康復器具事業的工作者、醫務人員、專家、學者、愛國僑胞、各界知名人士等自願組成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是依法管理全國康復器具行業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行業組織。

建設宗旨


中國康復輔助器具協會堅持“服務於社會、服務於殘障人、服務於本會會員”的宗旨,發揮協會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加強我國政府同國際國內同行業機構及本會服務對象的橫向聯繫,團結和依靠國內外社會力量,開展技術交流與合作,維護國內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提高行業整體效益,依法維護廣大殘障人和消費者的權益,推動我國康復器具事業的快速發展。

組織機構


中國康復輔助器具協會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秘書處。下設三個辦事處:上海辦事處(轄我國東部的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江西、河南)、廣州辦事處(正在報批,轄我國南部的廣東、湖北、湖南、廣西、海南)、成都辦事處(正在報批,轄我國西部的四川、重慶、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協會下屬的二級機構有假肢矯形器學術專業委員會、助聽器人工耳蝸專業委員會、輪椅車專業委員會、足部輔具專業委員會和康復器械等專業委員會。

工作任務


協會主要工作任務是:協助政府制定、實施有關政策、法規、制度和管理規範,進行產品質量和標準化管理;對在華開辦的國內外康復器具企、事業單位進行執業資格檢驗、評估工作;協調市場秩序、價格和行業內部、行業之間的關係;編輯出版會刊、書籍、科普讀物和科技資料,收集國內外信息,提供諮詢服務;組織業務技術培訓,開展經驗和學術交流活動,推廣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表彰對行業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多渠道籌措資金,為行業發展提供資助,辦理本行業社會福利有獎募捐資助和其他捐助項目的具體落實工作;組織發展本行業的公益事業,開展國際間的友好交流與合作,推動中國康復器具事業的發展。

業務範圍


(一)了解廣大傷殘人員、身體功能障礙人士和會員的要求,提出康復器具行業改革、發展的建議,協助政府實施行政許可和制定、貫徹康復器具行業的政策、法規。
(二)制定康復器具行業規範,負責康復器具行業的質量監督以及標準化管理,承辦進口傷殘人專用品和專用勞動設備、勞動保護設備的確認及免稅條件的前置檢驗。
(三)實施康復器具行業各類資質人員(假肢矯形器製作師、假肢矯形器師、助聽器配置師等)執業資格的考試和註冊,對康復器具行業的各類機構、人員進行執業資格檢驗、評估和等級評定。
(四)引導康復器具行業的深化改革,維護市場秩序,協調市場價格,促進行業技術合作與進步。承辦各工作委員會或專業委員會的科技成果、發明專利等事宜的申報工作。
(五)收集各種信息,提供諮詢服務,編輯出版會刊、書籍、讀物和科技資料。
(六)採取各種形式,開展職業教育,培訓行業各類人員,開展經驗和學術交流活動,推廣先進科技成果和管理方法,提高行業的整體素質和水平。
(七)承辦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對康復器具行業的資助和其他有關捐助的具體落實工作。
(八)加強與國外同行業機構的聯繫,積極發展國際間的友好交流與合作,辦理有關人員在國內外的培訓、進修和學術交流工作事宜。
(九)組織發展公益事業,進行有益於行業的活動。
(十)維護傷殘人和會員的合法權益,調節糾紛,協調本行業和其他行業間的關係;受理因康復器具配置引起的爭議和賠償鑒定事宜。
(十一)樹立行業先進典型,表彰對行業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十二)承辦政府、有關社會團體或會員委託的事項。

會員管理


本會會員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單位會員為從事康復器具的管理、生產、裝配、經營、科研、教學等部門和機構,與本會工作相關的國內非政府組織;從事社會福利和社會助殘工作的民間團體及學術團體。
個人會員為從事或熱心於康復器具事業的工作者、醫務人員、專家、學者、愛國僑胞、知名人士。
對本會有重大貢獻的國內外人士,可授予名譽會員稱號或邀請擔任名譽理事、名譽顧問。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積極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遵紀守法,熱愛康復事業。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填寫會員登記表。
(二)由常務理事會授權的秘書處發給單位會員證或個人會員證。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活動。
(三)參與本會管理。
(四)享受本會組織的國內外技術培訓、交流、諮詢等活動及本會提供扶持、服務的優先權。
(五)優先獲得本會的刊物、各種資料和信息。
(六)擁有對本會的各項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七)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八)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決議。
(三)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四)完成本會委派的任務。
(五)提供與本行業有關的各種信息、資料和調查報告。
(六)按時交納會費。

機構設置


一、協會設會長1名,副會長4名,秘書長1名。
會 長:協會的法人代表,負責協會宏觀調控。
副會長:配合會長開展工作。
秘書長:協助會長抓好本會的全面工作;根據本會的年度工作規劃隨時確立目標,重點抓好本會的中心工作;協調會內各處室的工作關係;抓好本會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工會工作;組織安排並實施全會的政治、業務等各種學習、培訓活動。
二、協會下設四處室,每處室各設主任一名,幹事1—2名。
秘書處:文秘、檔案、規章、免稅、財務、行管
(負責聯繫二級機構工作)
聯絡部:信息、外事、法規、協調、聯絡、引資
(負責賠償鑒定委員會秘書處工作)
培訓部:教育、培訓、考試、認證、評估、推廣
(負責考試委員會秘書處工作)
技術部:標準、質量、評定、研發、市場監督
(負責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
三、協會為會長負責制,各部為主任負責制。

組織刊物


《中國康復器具》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主管,中國康復器具協會、《中國康復器具》編委會主辦,經北京市新聞出版局批准的全國性行業內部期刊。從起初的《假肢與矯形器》到《華夏義肢》再到今天的《中國康復器具》,她就像一個孩子在廣大讀者的支持和厚愛中茁壯成長。
《中國康復器具》編委會堅持“服務會員單位、服務康復群體、服務全社會”的理論方針,以及時報道行業的新動態、新技術、新理論為己任,以期為業內同仁構建一個集權威性、實用性、全面性於一體的交流平台。為了將《中國康復器具》辦成更高水平,更具前瞻性、創新力的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