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司法廳

西藏自治區司法廳

西藏自治區司法廳是主管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治區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

西藏自治區司法廳負責貫徹落實區黨委關於全面依法治藏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藏的集中統一領導。

內設機構


依法治藏辦秘書處
紀檢監察組
辦公室
政治部
法治調研處
法治督查處
立法一處
立法二處
立法三處
行政複議與應訴處
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處
普法與依法治理處
人民參與和依法促進處
公共法律管理服務處
律師工作處

現任領導


張會明 廳長
阿布 黨委書記
加永仁青:黨委委員 一級巡視員
羅旺次仁:黨委委員 副廳長
王立平:黨委委員 副廳長
於續文:黨委委員 副廳長
田榮超:黨委委員 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
張宏發:黨委委員 副廳長
陳京濤:黨委委員 政治部主任、機關黨委書記
萬馬:司法廳二級巡視員 監獄管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歷任領導


旦巴曾任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廳長。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藏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藏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草案。負責立法協調。
(四)承辦行政法規的解釋、立法后評估工作。負責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章清理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承辦申請自治區人民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六)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七)負責全區監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刑罰執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負責全區司法行政戒毒場所管理工作。
(九)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十)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三)完成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