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肥力評價,是指根據土壤肥力各指標、特性的數量和質量,對土壤肥力綜合水平的評定。土壤肥力概念的不統一性和內涵的不確定性造成土壤肥力評價因子的選取有很大差異,因此要選取相對穩定、適用區域廣、可用於多種評價方法的指標系統,主要有:單一的作物產量或植物生長狀況指標,單一的土壤養分指標,和土壤肥力的綜合性指標,從而建立合理的土壤肥力評價指標體系。
常用的土壤肥力評價方法主要有主成分分析法、
聚類分析法、
因子分析法、內梅羅指數法、
模糊數學法、因子加權綜合法等。由於在認識上把土壤肥力與土壤養分等同起來,且部分土壤養分已有較為成熟的分級體系,當前部分研究者認為土壤養分可以反映土壤肥力的高低,因而在評價土壤肥力時,就選取單一的土壤養分如氮、磷、鉀、有機質等指標進行評價,而忽略了土壤肥力的物理性狀、生物特徵和土壤的環境條件。合理的土壤肥力評價指標不僅要反映土壤的自然養分狀況,還要顯示土壤養分對植物的供應能力及反映土壤所處的小環境和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