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守則
防止泄漏制定的公約性規定
保密守則,為保守機密、防止泄漏而制定的要求全體成員遵守的公約性規定。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1986年11月27日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保密條例》第4章第27條規定,全體軍事人員必須遵守:
(1)不該說的秘密不說。
(2)不該知道的秘密不問。
(3)不該看的秘密不要看。
(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5)不用非保密本記錄秘密。
(6)不在非保密場所談論秘密。
(7)不私自錄製、複印、拍攝、摘抄、收藏秘密。
(8)不向無關人員泄露秘密。
(9)不用民用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辦理秘密事項。
(10)不帶秘密載體遊覽公共場所或探親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