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渡縣統計局
彌渡縣統計局
負責組織實施上級統計部門下達的統計制度和調查計劃,收集、整理並提供全縣基本統計資料。
部門簡介:歸口縣發展和改革局管理的政府職能部門,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社會經濟統計和調查工作。管理全縣統計報表和統計資料。
(三)負責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對國民經濟運行、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作出統計預測,實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及時提供統計諮詢。
(四)按照法律規定,統一檢查、審核、管理、公布、出版全縣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五)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全國性的周期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
(六)監督和檢查全縣貫徹執行《統計法》和相關法規的情況,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七)組織統計業務培訓和統計專業技術職稱及統計上崗資格考試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彌渡縣統計局設4個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對內協調,文書處理以及機關政務、事務、人事、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財務、後勤工作,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
執行國家統計報表制度,推進統計方法制度改革,充分發揮統計的信息、諮詢、監督功能;負責統計報表的收集、審核、匯總、審批、上報,負責組織全縣統計業務的培訓,對全縣統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進行全縣經濟運行情況綜合分析,做好各項重大社會經濟改革措施實施情況的監測,適時進行專題研究,撰寫高質量的分析報告,為黨政領導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
(三)工業能源股
組織實施工業、能源專業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收集、整理、上報專業統計報表並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與評估;對全縣工業、能源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和調查分析,負責提供上級對縣工業、能源考核相關基礎資料;承擔行政主管和上級統計部門安排的專業調查。
(四)普查業務股
按照國家及省、州政府的部署,組織開展經濟、農業、人口普查、調查工作,加強業務指導,確保各項普查調查工作的完成;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的清查、建立及更新維護工作;承擔行政主管和上級統計部門安排的專業調查。
彌渡縣統計局人員編製12名,其中暫定人員11名、工勤編製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含地方統計調查隊隊長)。
(一)彌渡縣地方統計調查隊為彌渡縣統計局所屬的副科級事業機構,調查隊隊長由彌渡縣統計局1名副局長兼任。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地址:錦屏街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