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管理
商標管理
商標管理是指國家有關主管機關依法對商標的註冊、使用、轉讓等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等活動的總稱。
徠廣義的商標管理是指國家主管機關和企業對商標註冊和商標使用所依法進行管理,既包括國家主管機關對商標的行政管理,也包括企業對商標的經營管理。
狹義的商標管理僅指國家主管機關對註冊商標和未註冊商標的行政管理。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商標管理是指狹義的商標管理。
商標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商標使用管理和商標印製管理。商標使用管理又分為註冊商標使用管理和未註冊商標使用管理兩大類。
由於商標的使用廣泛涉及到市場秩序,關係到人民生活和消費者的利益,也關係到企業自身的信譽和經濟效益,所以,國家和企業都應加強對商標的管理。商標管理制度具有以下重要意義:
第一,規範商標行為,發揮商標功能,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第二,增強企業和商標使用人的法制觀念,維護商標註冊人的合法利益,避免和減少侵犯商標專用權的案件。
第三,監督商標使用人使用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以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經濟秩序的正常運轉。
第四,制止假冒他人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正當競爭和合法競爭,維護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
第五,有利於加強商標立法,完善商標法律制度。
我國一直注重商標管理工作,在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后,更是把商標管理工作提高到戰略位置,實行商標註冊與商標管理並重的制度。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一步加強商標管理工作,既可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帶來良好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也有利於樹立我國在世界上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形象。
為適應市場競爭需要,企業要不斷提高商標意識,學習和了解商標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規定,積極主動地制定商標管理制度,對商標進行全方位的保護。一般說來,企業內部的商標管理制度應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應設立專門職能部門,全權負責企業商標管理與決策
企業領導集團要對商標工作予以充分重視,把制定商標戰略納入到企業的經營管理系統中。現在雖然不少企業加強了企業內部商標管理工作,但管理職能分散,職責不清,不利於科學管理。從實踐經驗來看,不宜將商標管理分散到多個職能部門。規模大的企業應設立知識產權部門,也可以將管理工作歸併到一個綜合性的商標職能部門。如白鴿集團專門設立了商標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商標工作。
2.企業內部的商標管理是一項嚴肅的工作,應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商標管理的各項工作制度
如對商標的設計,在申請前由商標職能部門提出后,要有嚴格的內部審核程序,以審核商標是否有顯著性和識別性;商標註冊證、註冊商標標識和商標許可使用合同要明確規定如何管理。對商標的印製生產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度,從而使註冊商標的日常使用制度化、規範化。
3.重視企業商標檔案管理,發揮商標檔案作用
企業商標檔案是企業在商標註冊和使用過程中保存下來的有關文件材料。企業商標檔案是否完整和管理好壞,關係到商標能否切實得到有效的保護。如兩個申請人同日在同一種商品上申請同一註冊商標時,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同日申請註冊的商標依據使用在先為主的原則,駁回其他人的申請。這時企業設計使用過的商標原始資料就成為關鍵證據。做好企業商標檔案工作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收集與商標註冊相關的文件,包括設計過程、設計說明、設計日期、申請日期等;
二是收集整理保護商標專用權的有關材料,包括全面的商標案件投訴材料,執法機關檢查和處理情況等。
三是收集整理商標使用於每個商品的營業成績記錄,用於宣傳商標的廣告等。
企業建立商標檔案,一般情況下,以一件商標建一份檔案為佳。這些檔案,會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和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時發揮作用。
4.形成企業商標體系,增強商標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企業商標體系是由企業若干個商標及其活動相互聯繫、相互影響而構成的一個企業整體商標的總稱。企業商標體系的形成應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商標意識濃厚,形成了商品與商標有機結合的良性格局;擁有若干個註冊商標,它們是相互聯繫的整體,倘若只有兩三個商標,是難以形成體系的; (2)各個商標具有較強的整體功能,基本達到“三統一”,即商標行為與經營行為統一,商標信譽與企業信譽統一,商標優勢行為與企業優勢統一;
(3)企業商標行為規範科學,企業的商標信譽高,有一個或多個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能為企業帶來好的經濟效益。確立企業商標體系有利於推動企業商標工作的整體發展。
5.積極協助執法機關打擊假冒侵權行為
並徠將打假活動的相關資料留存入檔,以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一)企業應對商標進行分類管理,運用現代化手段實施商標管理監測,對商標許可期限、商標註冊續展、連續未使用等情況及時提示,防止因商標註冊到期未續展、連續三年未使用而喪失商標專用權,以及因超出許可期限而導致商標侵權使用。
(二)企業變更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它註冊事項的,應及時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應將其全部註冊商標一併變更。
(三)企業申請註銷其註冊商標或者註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註冊的,應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銷申請書,並交回原《商標註冊證》;未交回原《商標註冊證》的,應在申請書中註明理由。
(四)企業根據需要可以通過商標的許可、轉讓、質押、出資入股等方式處分商標權。
(五)企業許可他人(包括企業所屬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或各關聯企業)使用註冊商標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合同須由企業商標管理機構負責人審核並報經企業主要負責人同意。
(六)企業因經營需要轉讓註冊商標時,應對其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一併轉讓。
(七)企業以商標權投資,應進行商標評估,並在有關投資文件中明確商標出資方式、商標作價額、使用商標的商品品種、數量、時限及區域、商標收益分配、企業終止后商標的歸屬等內容。
(八)加強商標資產管理。探索建立科學的會計核算體系,對企業商標價值進行真實反映,提高商標資產的投入產出效益。定期委託權威機構對商標價值進行評估,及時準確確認與計量商標資產,為企業改組改制、對外合資合作等提供依據,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九)企業印製註冊商標標識應選擇有資質條件、信譽好、相對固定的印製單位。企業在委託印製商標標識時應與印製單位簽訂規範的商標印製合同,載明商標印製 委託人和商標印製單位名稱、商標名稱、商標註冊證號、承印數量以及印製樣稿等。應明確印版、印模的保管或銷毀方式。對印製中的殘次、廢舊商標標識一律予以 銷毀,防止流失被他人不法利用。企業在產品標籤、包裝袋(箱、盒)、宣傳畫及其他需要標註註冊商標標識的物品設計或修改版本時,涉及商標使用的部分,應由企業商標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查並報經企業負責人審核後方可印製。
(十)企業應加強商標標識管理,建立商標標識登記領用制度,明確兩名以上的商標標識保管人員,負責清點商標標識數量,記錄標識出入庫日期,建立完整的商標標識出入庫登記台賬。企業在使用過程中的廢次商標標識應指定人員負責收集,按實際數量登記入冊,並集中銷毀。企業負責人和商標管理機構負責人應定期檢查商標標識使用情況。
(十一) 企業應建立健全商標檔案,並長期保存。商標管理人員變動時應及時交接商標檔案。商標檔案包括註冊商標、商標使用、商標管理和商標保護等相關資料。
1.註冊商標檔案:包括商標註冊證,以及該商標的設計、註冊申請、受理、核准、駁回複審、異議答辯、異議複審及答辯、爭議答辯、轉讓、續展、變更等資料;
2.商標使用檔案:包括商標使用時間,使用商標的產品宣傳、銷售照片,商標許可使用、商標印製情況等資料;
3.商標管理檔案:包括商標質押、評估等資料;
4.商標保護檔案:包括商標異議、爭議、工商投訴、法院起訴等法律文書和裁判文書,公告監測、侵權監測等資料。
(十二)企業《商標註冊證》遺失或破損的,應向商標局申請補發。《商標註冊證》遺失的,應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聲明。破損的《商標註冊證》,應當在提交補發申請時交回商標局。
企業不得偽造或變造《商標註冊證》,否則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企業應注意搜集和保留使用該商標商品的市場份額,銷售區域,商標核准註冊前後持續使用時間,宣傳或促銷活動的方式、程度、投入的資金和地域範圍,該商標的價值、享有的市場聲譽、相關公眾的知曉程度以及該商標被侵權的記錄等證明材料,為企業主張在先權利、打假維權及申請認定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