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保管合同
倉儲保管合同
倉儲保管合同是存貨方和保管方為加速貨物流通,妥善保管貨物,提高經濟效益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存貨方將需要保管的貨物交給保管方,並支付保管費,保管期滿,保管方將保管物交還存貨方。倉儲保管合同屬於實踐合同;雙務合同;標的是動產。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貨物的品名或種類;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包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貨物進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貨物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法、銀行、帳號、時間;責任劃分和違約處理;合同的有效期限;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保管方和存貨方均應按合同規定履行合同,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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