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聯明
黃聯明
黃聯明,出生於1968年,生前系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李朗派出所所長。2003年6月,其因積勞成疾,患直腸癌去世,年僅35歲。
黃聯明從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畢業後分配到公安部,但他卻毅然來到遠離深圳市區的基層派出所工作。他從警16年,始終以自身的模範行為樹立了新時期人民警察的光輝形象。僅在李朗派出所工作的8年半時間,就累計加班6500小時。參與了布吉“10·25特大案件”等要案的偵破,使轄區破案數提高了75%。1999年11月,黃聯明被確診為直腸癌晚期后仍堅持返回工作崗位,直到病情急劇惡化再次住院。他被戰友譽為“警營鐵漢”,所帶警隊被群眾稱讚“百分之百滿意”。
2000年,黃聯明被公安部、人事部授予“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稱號;2003年,被深圳市委、市政府追授“人民好警察”稱號;被公安部追授“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