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回收率
收回額占發放額的比例
貸款回收率指一定時期內貸款收回額占貸款發放額或累計額的比例,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貸款收回情況和貸款管理水平。
貸款回收率
貸款回收率的計算公式為:
貸款累計收回率=本期貸款累計收回額 / 本期貸款累計發放額
到逾期貸款收回率=本期到逾期貸款累計收回額 / 本期到逾期貸款累計額
例:某專業銀行199×年×月共收回三筆貸款,金額分別為200萬元,100萬元和150萬元,貸款累計收回額是450萬元,同期發放各種貸款1筆,金額為3000萬元。貸款累計發放額為3000萬元,則該月份
貸款收回率 =(200+100+150)/3000 =450/3000×100% =15%
一般情況下,隨著擴大再生產的發展,199×年貸款累計發放額總是大於上年度的貸款累計發放額,從而大於本年度的貸款累計收回額。因為貸款的發放與收回之間存在一定的時間差,因此,貸款累計收回率指標常常小於100%。對於個別貸款項目來講,如果過去陳欠款多,在計算期又控制,停止發放新貸款,即主要是清理收回陳欠款時,貸款累計收回率會大於100%。
如果生產周轉貸款的累計收回率和凈收回率都超過100%,說明本年度在收回過去陳欠款方面比較有成效;反之,百分比率越低,說明陳欠款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