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安,現任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曾任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副庭長職務。
2016年6月——2020年4月,任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
2020年4月,任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6年6月17日,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任命劉國安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免去劉國安的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副庭長職務。
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9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任命劉國安為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免去劉國安的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