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華

清代人物

李光華,字俠客,高邑縣崗頭村人。少時不願攻讀八股文,棄文習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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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清咸豐年間,光華赴京應試武舉,雖武功超群,名列榜首,終因不是名流高手之徒,被,取消武舉功名,以此冷淡於仕途,不再參加應試。
李光華放棄功名,經營商業,慘淡經營四十年,買賣興隆,財源茂盛、為當時富商。家雖富,從不以富欺貧,樂善好施,常以資財周濟貧者,遇修橋鋪路事,慷慨解囊。
李光華臨終時,將兒子叫到身邊說:“借我債者千餘之多,多以是貧者,償還力欠佳,將來討要,必使窮者休妻賣子,家破人亡。我一生好善,豈能忍受,因死不能瞑目,不如焚燒借據,至死就沒有什麼牽掛了。”兒子依父之言,立即分咐家人取借據、帳簿,當父面全部焚燒。後世傳為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