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崇拜
個人崇拜
個人崇拜,讀音gè rén chóng bài,意思是以個人作為別人崇拜的對象。
個人崇拜
個人崇拜即不適當地誇大個人作用,把個人凌駕於群眾、階級、政黨之上,加以神化,盲目崇拜。它是過去人類長時期歷史遺留下的一種腐朽遺產。在理論上它完全違背了歷史唯物主義關於群眾、階級、政黨、領袖相互關係的基本觀點;在實踐上它提倡盲目迷信,嚴重壓抑和妨礙人民群眾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破壞黨的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的原則。它強調對領袖個人的崇拜,決不是對領袖的真正熱愛,對階級、黨、人民的利益有百害而無一利。
產生個人崇拜的原因是十分複雜的。小農經濟和小生產習慣勢力,是產生個人崇拜的主要社會經濟根源。馬克思說:小生產者“他們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別人來代表他們。他們的代表一定要同時是他們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們上面的權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權力,這種權力保護他們不受其他階級侵犯,並從上面賜給他們雨水和陽光”(《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693頁)。在複雜的社會現象中,人們往往只看到聲名顯赫的傑出人物在歷史中的活動,忽視默默無聞的廣大群眾決定歷史命運的活動,因而把歷史進步的成就都歸功於偉大人物。這是產生個人崇拜的認識根源。無產階級取得革命勝利之後,還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全肅清個人崇拜的影響。此外,社會主義社會在某些具體制度和某些環節上的缺陷,比如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不夠健全,實際上存在的幹部職務終身制等,也是產生個人崇拜的條件。
片面誇大個人作用,把個人加以神化,即把個別人物當作偶像崇拜的社會現象。
在遠古時代,人們由於愚昧無知產生了對自然物和自然現象的崇拜、氏族的圖騰崇拜以及對氏族首領、勇士的崇拜。人類進入階級社會,出現了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分工,產生了階級、國家等各類社會意識形式,就形成了對上帝、神甫、君主、元首以及各種英雄人物的個人崇拜,同時也表現為崇拜天才、智慧、權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