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本地化
公務員本地化
公務員本地化,問題主要是指中、高級公務員的本地化,特別是正副司長的本地化,這是澳門後過渡期的“三大問題”之 一,在回歸前儘早完成公務員本地化是確保澳門平穩過渡、政權順利交接的當務之急。
本地華人公務員逐漸晉身領導主管職位
由於澳葡當局一直保持殖民主義的統治手法,排斥非葡國本 土畢業及不懂葡文的人,使澳門本土居民長期被排除在重要 的行政管理部門之外。在中葡聯合聲明簽署以前,澳門政府 中的公務員以葡人為主,而在高級公務員中根本沒有華人。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后,在中葡雙方的合作和澳門各界的推動 下,澳門公務員本地化問題有了相當的進展,中國籍居民擔 任中、高級公務員的人數有所增加,但是高級公務員本地化 進展太慢。為保證澳門的順利回歸和未來特區政府的正常運 作,保證澳門的長期穩定發展,努力發現、培養和任用澳門 居民中的行政管理人才,逐步實現公務員的本地化,特別是 高級公務員的本地化,是一項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任務。
中葡聯合聲明規定:未來的澳門特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基本法也規定,澳門特區的公務人員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 久性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主要官 員必須由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這是實行“澳人治澳”的基礎。
1985年中葡就澳門問題進行談判時,中方就已提出了公務員本地化的問題,但沒有得到葡方的重視。1987年中葡聯合聲明草簽時,中方明確提出解決包括三大問題,但是葡方仍沒有理會。後來在中方的大力推動和澳門社會各界的 關注下,直到1989年4月的中葡聯合聯絡小組會議上葡方才表示接受。
1993年,澳門總督韋奇立向各政務司下達了一份有關公務員本地化計劃的備忘錄,作為本地化工作的一項方針。到 1996年,澳門政府各部門70%以上的處長、組長實現 了本地化。1997年11月,澳葡政府任命了歷史上第一位華人司長。澳葡政府還提出了在1998年底前基本實現公務員本地化的目標。
到1998年底,澳門政府中包括正副司長、廳長、處長等 職務在內的公務員本地化程度已達92%,但副司長特別是正司長一級的本地化工作不盡如人意。隨著中國政府恢復對 澳門行使主權的日子越來越近,葡方應以澳門的長遠利益和 中葡友好合作的大局為重,加強合作、深化對話,進一步采 取措施,儘早完成高級公務員本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