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時間

以領導人簽發日期為準的時間

成文時間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準;聯合發文,以最後簽發機關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準;會議討論通過的公文,一般以討論通過的日期為準;電報,以發出日期為準。

簡介


成文時間一般在正文之後的右下方專行標註。會議討論通過的公文,如決議、決定、條例等,一般應用小於標題的字體將會議討論通過的時間和會議名稱在公文標題之下居中標註,並加圓括弧。

規定


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數字
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