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知識產權局
衡陽市知識產權局
(一)增加的職能 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職能。 (二)划入的職能
根據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衡陽市市直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衡發[2001]14號)和《關於市直黨政機關機構設置的通知》(衡發[2001]15號)精神,設置衡陽市知識產權局,副處級。市知識產權局是市人民政府授權主管全市專利工作和協調統籌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事業單位。
(一)增加的職能
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職能。
(二)划入的職能
原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的衡陽市知識產權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由市知識產權局承擔。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知識產權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專利及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地方專利及相關知識產權工作規章制度。
(二)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指導、協調知識產權工作。
(三)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與培訓工作;負責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
(四)組織制訂全市專利信息網路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規劃的實施;指導市發明協會的工作。
(五)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知識產權局設3個職能科(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會議組織及重要報告的起草、規章制度的擬定及督查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行政等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紀檢、監察、黨務等工作。
負責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冒充專利行為;指導各縣(市)區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專利糾紛案例、涉外案例的報告制度;為政法機關提供涉及專利案件的鑒定意見;負責專利資產確權工作。
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知識產權工作;指導縣(市)區知識產權工作;負責全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計劃的起草,專利統計分析工作;制訂全市專利信息網路發展規劃;開展專利技術信息利用的戰略研究;指導並組織實施專利技術產業化工程;負責全市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專利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市發明協會的工作;指導專利中介機構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承擔市知識產權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專利行政執法複議、聽證工作。
市知識產權局機關事業編製為7名。其中局長?副處級?1名,副局長?正科級?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