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飛

廣東省韶關南雄市江頭鎮社會事務辦原主任

殷飛,曾任廣東省韶關南雄市江頭鎮社會事務辦主任。

2018年5月,因嚴重違紀違法,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簡歷


曾任韶關南雄市江頭鎮社會事務辦主任。

人物事件


雙開
2018年5月,日前,中共南雄市紀委監委對南雄市江頭鎮社會事務辦主任殷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殷飛在南雄市江頭鎮任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殷飛身為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理想信念缺失,宗旨觀念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南雄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殷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