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猶縣統計局

上猶縣統計局

(三)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性的統計調查項目、計劃和統計報表;組織指導全縣的社會經濟調查。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調查制度和鄉鎮抽樣調查工作;收集、整理、評估和提供農業和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數據;組織指導全縣農村統計工作,並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制訂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一指標體系、統計調查體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訂的統計標準和統計報表制度。
(二)擬定全縣性的統計工作規定,制定統計改革、統計現代化建設規範和統計調查計劃;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的統計調查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監督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三)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性的統計調查項目、計劃和統計報表;組織指導全縣的社會經濟調查。
(四)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完成國務院統一布置的以十年為周期的六項大型普查(工業、農業、人口、第三產業普查及兩次基本單位普查)和投入產出、1 %o人口變動情況抽樣等大型專項調查。
(五)收集、匯總、整理、提供全一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指導、協調全縣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工作。
(七)受國家統計局委託,管理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協助各鄉(鎮)管理鄉(鎮)統計員。
(八)組織管理全縣統計於部業務培訓和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繼續教育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
(一)人事秘書股
負責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文秘、檔案、保密保衛、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編製、人事、勞動、老幹部、信訪、計劃生育、後勤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本局行政、事業、調查隊和普查經費管理;負責國
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調查制度和鄉鎮抽樣調查工作;收集、整理、評估和提供農業和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數據;組織指導全縣農村統計工作,並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
(二)綜合核算統計股
對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宏觀經濟分析報告和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發布統計新聞,整理、編輯、出版全縣綜合性統計資料;協調本局各專業和全縣統計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為縣委、縣政府領導和社會各界提供統計諮詢服務;編製月度統計快報;負責本局微機管理。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調查制度和鄉鎮抽樣調查工作;收集、整理、評估和提供農業和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數據;組織指導全縣農村統計工作,並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
(三)工交財貿統計股
組織實施工業、運輸、郵電、能源、原材料和固定資產投資、商業、物價、建築施工企業及勞動就業、科技、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統計調查制度;收集、整理、評估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歸口管理地質勘探、房地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統計;進行統討一分析和預測,以及完成因統計改革試行帶來的雙軌制或多軌制的統計調查任務。
(四)普查辦公室
組織實施全縣基本單位普查、第三產業普查、人口普查、工業普查、農業普查及投入產出調查、1 %0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等具體工作;負責研究和提出全縣普查方案,負責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負責各種普查和專項統計調查的數據匯總、資料分析和管理,提供諮詢服務;負責指導與各種普查和專項統計調查相關的統計基礎工作和人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