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是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的技術基礎,是各級安全監管部門依法監管的技術準則。2006年6月22日發布, 2006年9月1日實施。

適用範圍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規定了金屬非金屬礦山設計、建設和開採過程中的安全技術要求,以及職業危害的管理與監測、作業人員的健康監護要求。適用於金屬非金屬礦山的設計、建設和開採,不適用於煤礦、煤系硫鐵礦及其他與煤共生的礦藏的開採以及石油、天然氣、礦泉水等液態或氣態礦藏的開採。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

規程目錄


目 錄
1.範圍
2.規範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4.總則
5.露天部分
5.1基本規定
5.2露天開採
5.3運輸
5.4水力開採和挖掘船開採
5.5飾面石材開採
5.6鹽類礦山開採
5.7排土場
5.8電氣安全
5.9防排水和防滅火
6.地下部分
6.1礦山井巷
6.2地下開採
6.3運輸和提升
6.4通風防塵
6.5電氣設施
6.6防排水
6.7防火和滅火
7.職業危害防治
7.1管理和監測
7.2健康監護

修訂工作


2017年04月2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徵求《金屬非金屬礦山 安全規程》修訂意見的函,該函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已啟動對《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以下簡稱《規程》)的修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