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檔案局

桐梓縣檔案局

桐梓縣檔案局是桐梓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檔案、地方志、黨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業務機構的文件精神;擬定全縣檔案、地方志、黨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指導、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地方志和黨史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檔案、地方志和黨史理論與科學技術研究、開展宣傳教育以及業務人員的培訓。
(三)負責收集和接收保管範圍內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對所保存的檔案嚴格按照規定整理和保管;採取各種形式開發檔案資源,為社會利用檔案資源提供服務,利用館藏資源開展愛國主義教育。
(四)負責地方志書、綜合年鑒及專業志、部門志地情叢書等的評審驗收工作;承擔桐梓自然、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民情等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編纂、出版工作。負責開展地情調研,發布地情信息、提供地情諮詢,為桐梓經濟建設服務。
(五)負責縣直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現行政策性、法規性、公益性、公開性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面向社會公眾提供利用服務。
(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電話:。主任:高英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宣傳、政務公開、目標績效管理、信息服務、後勤服務等制度建設、日常運轉、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勞資、社會保障等工作。
(二)業務股(股長:周炬)
負責檔案、地方志、黨史整體工作規劃的擬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檔案、地方志、黨史工作的監督、檢查,調研、指導,協調和查處違法行為和案件;負責制定檔案、地方志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負責辦理檔案登記,按照國家規定做好檔案處置工作;負責全縣重點工程、國有資產、重大科技項目和新經濟領域建檔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服務;負責黨史、地方志、檔案學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業務培訓、專業職稱評聘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管理股(股長:成曉星)
負責對館藏檔案、資料進行規範化、科學化保管和統計工作;負責檔案庫房的溫濕度測量登記和調控,做好檔案庫房管理和防火、防水、防光、防盜、防蟲、防霉、防塵等工作,確保檔案資料的安全;負責對重要、珍貴和利用頻繁的檔案資料進行縮微複製、掃描、加工及光碟製作,對破損、褪變的檔案資料進行托裱、修復等搶救工作;依法向社會開放檔案,接待來館利用檔案的單位和個人,開展館藏檔案資料利用方面的諮詢服務,提供經審查可複製的檔案資料;負責檔案陳列展覽室的日常管理、接待、解說工作;負責按照國家標準對所有館藏檔案資料進行著錄,編製各種檢索工具和目錄;建立各種檔案資料目錄,負責機關檔案室上報目錄資料的數據錄入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縣直機關、鄉鎮及縣屬企事業單位期滿檔案的接收進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