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償還
全額償還
全額償還是在債券到期之前償還全部本金的償還方式。發行者採用這一方式,主要原因:一是發行債券后,由於各種原因,產生資金過剩現象,採用這種償還方式,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利息負擔,二是發債后,金融市場利率持續下降,此時,提前償還全部債券,發行利率較低的新債,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全額償還有可能損害債權者的利益 採用這種償還方式 發行者必須事先在製作的認購申請書上註明。
發行者採用這種償還方式,主要是出於以下兩種考慮:
一是發債后,由於種種原因,資金出現過剩,這種情況下採用提前全額償還方式,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利息負擔;
二是發債后,市場利率下降,發債時所確定的利率顯得過高,在這種情況下,發行人提前償還全部債券,發行利率較低的新債,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全額償還的具體辦法是:
一種是發行人委託有關機構在二級市場上購回所發債券,這種辦法不損害投資人的利益,可以簡單迅速實現償還計劃。不過,這種方式受債券流通市場上價格和供應量的限制,有時不能達到償還目標。特別是在償還數量較大時,更加難以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