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

撫州市生態環境局原副局長

丁文,男,漢族,1967年11月出生,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人,大專文化,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撫州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2020年5月,丁文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2003年8月至2016年1月,撫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
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撫州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撫州市生態環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0年1月,被免去撫州市生態環境局黨委委員職務;
2020年2月,被免去撫州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職務。

人物事件


2020年5月8日據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日前,經中共撫州市委批准,中共撫州市紀委、撫州市監委對撫州市生態環境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丁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丁文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及購物卡;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車輛;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執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丁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撫州市紀委市監委研究並報中共撫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丁文開除黨籍處分;由撫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