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禮
傳統民俗
喪葬禮俗,古稱“凶禮”,是人生禮儀中的最後一件大事。
舊時,喪葬禮俗植根於古代靈魂不滅的觀念,認為人死後要到陰間世界去生活,因而希望已亡故的親人在另一個世界得到幸福與安寧,並且保佑家人興旺發達,為此儘可能對治喪和送葬大操大辦,厚葬重殮,事死如事生,講求排場,民間俗稱“辦白事”。
人們對喪葬禮所需竭盡全力,甚至傾家蕩產。同時,喪葬禮俗儀規繁縟,貧富差異十分明顯,成為富商大賈和官宦人家賭豪競奢的一種形式。其傳承軌跡,實際上是隨著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和人們經濟能力和思想觀念的不斷變化而發展變化的,在傳承過程中,由繁縟到簡單、再由簡單復歸繁縟的發展過程,並根據自身需要,推衍了舊有的禮俗儀規。
土葬首先需要的是墳地。舊時,漢族多採用土葬,城市一般人家都有自己的祖墳,即私人墓地。墳地的選擇是由陰陽生根據八卦的陰陽五行擇定“風水寶地”,俗稱“相陰宅”。那時,凡是能夠買得起地的人家都儘可能購置墳地,為的是讓自己的祖宗安生。民間普遍認為亡者以“入土為安”。那些赤貧之家無力購地,死後多葬於荒郊,俗稱為“亂葬崗子”。
墳地的購置視家族財力而定,有一塊地、二塊地、三塊地之分。一塊地大約3至5畝不等,家族中的祖先和已成家立業的才能在正位下葬,早夭的兒女均在邊角地掩埋;二塊地10畝8畝不等,包括前地、后地。前地葬祖先,后地葬未結過婚的、未成年而早夭男女以及侍妾等旁庶人員,一般是前地大、后地小;三塊地的分佈與二塊地類似,只是第三塊占的比例極小,稱“起土地”,每年掃墓時添墳之土即來源於此。
埋葬的排列方法有二:一是一字葬;一是人字葬。一字葬即平面拉開,中間為家族之長即老大,左右分單雙依次為老二、老三、老四、老五等。晚輩則排在第二行,次第如第一行;人字葬是一種金字塔形排列,第一排正中為族長,余者左右排列如一字葬,晚輩亦是排在下一層,以輩份下推。
墳地設有四至,有一門。門的設置須由陰陽生擇定,兩側列有石柱。墳地中一般多植松柏等長青樹木,富有之家多在當地雇傭守墳人。
由於土葬在20世紀50年代后逐漸廢除,因此,舊天津一些繁縟的喪葬禮俗也逐漸趨於簡化。
人死,稱“逝世”、“謝世”,俗稱“倒頭”、“過去了”等等。人將死或死後,家人要辦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東門外的天后宮去請茶師傅。茶師傅是專門幫助人們料理紅白喜事的人,也稱“茶房”。舊時的天后宮內有一殿,專做茶房的辦公室。內有幾個負責人,各自帶有幾個徒弟。這些人專司並包攬了市內城市居民的紅白事,按城區劃分若干片,分別負責各片的紅白事。只要接到死者家屬來送信兒,就會根據地域分工馬上工作,即通知杠房、棚鋪、賃貨鋪、扎彩作乃至酒席處等相關行業為死者準備治喪用具,並進入死者家幫助料理喪事,直至下葬為止。
茶房進入死者家的第一件事是為死者“換裝裹”。即為死人換上壽衣。這時,要先為死者用酒精或清水沐浴,擦拭身體,絞臉,梳頭(男性要剃頭,只剃前不剃后,俗稱“留後”),修正遺容,最後換上壽衣。壽衣在檔次規格上懸殊極大。一般的是有棉襖棉褲1套,外套長袍1件。男戴風帽或平頂瓜皮帽,女戴護白披肩的風帽,俗稱“觀音斗”。布襪淺鞋(鞋底或綉或畫蓮花圖案)。另有黃色硬胎元寶型頭枕、腳枕各1個。不可少的為黃色褥單和白色蓋單,俗稱“鋪金蓋銀”。白布單又稱“蒙臉被”。稍好一些的壽衣是男裝可套馬褂,女裝可著明朝服飾,外罩對襟大領氅衣,“鋪金蓋銀”,外加天藍色或紅色綉游龍戲鳳或八仙及飾有海水江牙、紅日出水圖案的被褥,俗稱“海褥海被”。最高級者,男裝袍外穿清裝官氅補褂,戴清裝官帽。女裝在裙氅外套霞帔,戴鳳冠。壽衣的高低規格還在於質料做工。考究者多用上等綢綾,圖案多為“壽”、“卍”、“牡丹”、“仙鶴”、“龍鳳”等,並綴以珠寶,極盡豪華奢侈。凡外面套的袍、裙、霞帔、靴、鞋等壽衣都須到專門的壽衣店買現成的。而裡面的衣服都是自家縫製。
壽衣講究在生前製作,一般人一過50歲就可以開始準備壽衣的布料,年過70歲便可預做壽衣。無論何時亡故,壽衣都是棉的,且以穿單數為吉,即裡外的數量有三件、五件等均可。製作壽衣有許多媽媽例兒,如針線不能打結或使用疙瘩袢,以免死者在陰間結疙瘩;不能在壽衣上釘扣子,死者不能穿單褂,而且在換裝裹時必須把領子撕開一個小口,因為這些都帶有“子”字,像褂子、扣子、領子等都諧音將兒子、孫子等“掛走”“扣住”“領走”,因而成為喪事中的忌諱。倘若生前沒備好壽衣,兒女們則臨時趕製,這時無論多麼悲傷,眼淚也不能落在壽衣上,否則,死者將不安寧。至於外面套的壽衣,可以在死後由家人到壽衣店現買。天津的估衣街就以專售估衣、壽衣而聞名(明朝時,估衣街以運河水手在此買賣舊衣服和小手工業者出售粗布服裝而得名,後來,街上許多大的綢緞莊如瑞蚨祥、謙祥益等也都在店鋪內設專櫃出售壽衣)。至於佩飾也有講究,女人可佩簪、釵、耳墜,但不能帶戒指。男人可戴扳指,便裝可佩“八寶墜”(耳挖、牙籤、胡梳等一串飾物),官裝可佩朝珠。舊制有清封品秩者才能著官裝佩朝珠,無封誥者僅在帽上有金頂,不佩朝珠。但男女完必不可少的為一“九連環”佩物(狀為佛教人物手持的降魔杵),女簪於髮髻,男握手中,說是為亡魂西行途中經惡狗林、鬼門關時驅惡犬,扣鬼門關所用。
換好裝裹后,要請畫師為死者畫像,用以布置靈堂。杠房人抬來“床板兒”,也就是靈床,亦稱“逍遙床”,將死者安置在床板兒上停靈。死者停靈要頭對屋門,並在頭前設一小供桌,點上燜燈,擺上水果、五穀、點心(硬皮、小八件兒)等供品。其中一定要給死者供上一碗裝滿飯菜的供品,放一雙筷子,謂之“倒頭飯”。同時燃香,香的兩頭點燃,橫放在香架上,謂之“倒頭香”。此外,在桌前地下放燒紙瓦盆一具,合家舉哀焚紙。並於門外焚燒紙糊的轎子,謂之“燒倒頭轎”,意在讓死者靈魂乘轎上西天。貧窮者可用炊具笊籬代而焚之。
此時,家人要將停屍屋內所有的帶玻璃鏡子的物品移置別室或用白布、白紙遮蓋嚴,直至死者下葬後方可揭開。俗傳是防此等物品照映亡人,使其靈魂被攝入,不能順利離家。同時還要在窗戶紙上捅一個洞,意思是讓死者靈魂從這裡赴望鄉台。
有的人家極講究壽終正寢。凡正常死亡的老人,盡量避免在床上咽最後一口氣。否則,會“背著炕走”,既對死者不利,也使生者不安。因此當其生命垂危之際,家人就請茶房或兒女親自為其沐浴更衣,然後將其移到事先備好的“床板兒”上,在孝男孝女的守護下度過彌留的時刻,俗稱“到捯氣兒”。停屍期間最忌貓,倘家中養貓,在此期間也需妥善管理,絕不可使之靠近死屍,以防“炸屍”。
還有的人家在死者咽氣后先不哭,說是怕“返屍還魂”。需待一切處理停當,而且要舉行“叫道”後方可舉喪哀哭。“叫道”是由長子持大馬勺(飯勺)用力頻頻敲擊停靈之屋的屋門上框,邊敲邊喊:“爸爸(或媽媽)西天大道啊!走西天大道啊!”喊畢,將飯勺用力扔上屋頂。喊時還要腳踏門坎面朝屋外。
現代喪禮,因茶房這一職業的取締,停屍一般由自家人辦理,或請稍懂些舊禮的人俗稱“大了(音liǎo)”幫助料理。停屍還限於死於家中者,若不是死於家中,則屍體多放於醫院停屍房或殯儀館中,因此,無須舉行停屍儀式。
死者如為移民,家人在請茶房的同時,要派人攜供品、黃錢等到土地廟或城隍廟“報廟”,為土地爺、城隍爺燒香、送漿水,俗稱“送財送水”。在人們的意識里,這似乎意謂著給亡故的親人在陰曹上了戶口。土著之家則無此習俗。
屍體安放停當,家屬要進行兩方面的報喪儀式,一是在宅院門口貼“門報兒”、“銘旌”,懸掛“楮錢紙”,立“幡桿”;二是由孝子執“六子”(報喪帖子)到親友家報喪。門報兒相當於告示,長約30厘米,寬約10厘米,白紙黑字,貼於宅院門口。上寫有“恕報不周”或“恕不遍訃”四個大字,右下為“×宅之喪”四個小字。門報書寫極為講究,也有許多“媽媽例兒”。舊時,使用繁體字,喪字本作“▲”,在寫門報時不能寫2個口,後來又對“恕”和“周”兩個字有了限制,即其字中口都以“×”或“△”代替。所有這些禁忌都表示家裡走了一“口”人,別再帶走其他人了。
也叫“殃榜”(土語),常貼在門報兒旁邊,一般用長幅布帛書寫,也有的寫在木牌(可到賃貨鋪租賃)上立於影壁前。木牌有木架,底部有座,牌子為約寬80厘米、高160厘米的長方形,兩邊為雲字頭。銘旌上一般寫有死者姓名、字、號、官職及生卒年月日,多由陰陽生撰寫。楮錢紙,是一種用白紙剪紮成的長條穗狀紙錢,男性死者在紙錢末端剪成凸字形,女性則剪成凹字形,懸掛在門報兒下。但若是租賃別人房產,則只能豎於門框旁,不得懸掛。楮錢紙是根據死者年齡一年一條紙錢,成殮完畢必須燒掉。
門報兒、銘旌、楮錢紙的貼擺以出家門男左女右為標準。立幡桿,多為大戶人家為顯赫財勢所為,從人死後直立至出殯。幡桿共3棵,長達8尺,杉木,上刷白粉。亡男,門左立兩棵,桿頂掛紙鶴幡,門右立一棵,頂桂枝;亡女,則相反。更有甚者還搭制牌樓。死者的長子或次子要到專門的刻字店去印刷報喪帖(俗稱“六子”),其內容與銘旌相同。孝子們要手執報喪帖披麻戴孝到親友家登門報喪(富戶讓茶房或僕人持帖報喪,遠道者郵寄)。孝子下跪,雙手扶地,行盡孝報喪禮。民國初年,多行鞠躬禮。現仍有行單腿跪拜禮者,並採用貼門報兒、懸掛楮錢紙等為報喪方式,有的還在報紙上刊登訃告,而銘旌、報喪帖、幡桿等均已絕跡。
也叫“裁孝衣”、“扯孝衣”,是為死者家眷縫製的衣服,多由親鄰中的中老年婦女(必須是全可人)幫助縫製。帽子、腰帶等則多在賃貨鋪租賃,富有人家多自家縫製。
孝衣的穿戴規矩很多。如嫡親子女、媳、孫、孫媳等為“重孝”,內穿白粗布褲襟,白粗布腿帶,外罩斜襟孝袍,再外面穿一襲對襟無袖過膝褡袢,腰系孝帶。孝子要戴一把抓平頂儒中外帶麻冠,側綴麻絡,俗稱“扎肚子”,即“梁冠”。其上所用麻有單雙棵之分,若父母雙亡則要用兩根麻纏繞。女人則一律頭戴用白布折成2寸寬的布帶,圍在頭上腦後交叉,用白布裹銅錢以發卡卡住,下端搭至腰間,俗稱“箍子”。孝鞋是在普通鞋上罩上本白布,後跟縫紅布條,俗稱“孝子鞋”。一般從梁冠和腰帶上即可分辨親疏關係。此外,從孝服的顏色和披麻的粗細也可分辨親疏關係。嫡親孝男孝女的孝服為本白色,女婿及其他非嫡親的孝服為漂白色;孫子輩的要在孝服上戴紅絨球,俗稱“纓兒”。孫子(女)戴在正中,而外孫(女)則戴在偏側,以區分關係。此外,長子、長孫早夭或因故不在家,他們的孝帽則要置於供桌右角。對前來的弔唁者要給約四五尺白布一幅,謂之“扯孝”。孝衣的縫製雖然簡單,但講究頗多,縫頭在外,不包邊,不釘扣子,以寬大為主。若父母雙亡,用雙線縫製,帶子也得齊頭;若只一方亡故,則要縫單線,帶子長短不齊。
是在死者家庭院內,用木樁、葦席、杉篙等臨時搭制的棚子(若在屋內,則稱“靈堂”)。靈棚的樣式大同小異,亡男搭正八字形,前寬24尺,后寬8尺。頂棚一律高12尺,開天窗,兩邊擺屏風,上面畫“游龍戲鳳”、“八仙過海”、“老叟戲頑童”等彩畫。此外,靈棚四周用黑、白布做的花球裝飾,兩側供掛輓聯。
靈棚由棚鋪派專人搭建,至死者下葬後方可拆除。靈棚搭好后,須舉行奠禮,由陰陽生唱禮(后改為茶房唱禮),吹鼓手奏樂,孝子們獻茶、酒、匣食“三獻”。
搭靈棚,既有辦喪事的炫耀性,又能滿足家人對死者的悼念和孝道,還具有一定的實用性。因過去從人死到下葬,要歷約一個多月時間。在以棺木為葬具的年代,若露天停厝棺木,特別是入殮以後,如果沒個遮蓋,不僅對死者大不敬,一旦遇有風雨,也會造成麻煩。
也叫“看材”,是為亡者籌備棺材。舊時有專門的材廠,既出售木料,也出售現成棺材。一般都由孝子親自到材廠選材攏制棺木,也稱“迎材(寓“財”)。棺木大都是用13塊圓形柏木組成,故稱為“十三圓”。孝子看好材后,由材廠運到事主家,並負責制棺,以取在住宅門前叮噹攏材之響聲,稱為“攏材”“磕材”或“磕響材”。棺材的里部要用“泥子”將縫隙填嚴實,用毛頭紙、夏布、雙超紙等糊二三層,其效果如同漆好的一樣,不漏水、不透氣。然後再掛上紅綢或紅布里兒;外部用大漆油2~5道,四周還要描上“壽”字圖案的金邊。寫材頭字的台頭因人而異。清末凡有功名者,起筆用紅漆書“請封”兩字,下面再以白漆寫功名、姓名年齡等。一般人家則無此講究。父亡,起筆寫“先父”或“顯考”、“先考”;母亡,寫“先母”或“顯妣”、“先妣”。最後寫“靈位”或“之靈位”。若是父母雙亡,材頭字為雙數,一方先亡,則為單數。棺木被認為是死者在陰間的住宅,所以,人們對此都十分重視,不肯將就。有的人還把棺木看作是壽和財的象徵,將它喻為壽材,所以在生前就準備好(須在農曆閏年準備),作為吉祥物來為自己增壽,內放不倒翁玩具。特別是年過六十花甲以後,每年都請漆作坊的人為棺木重油一遍。漆時,用硃砂打底,大漆罩面。這樣,幾道漆下來,棺木烏黑鋥亮,扣拍發玉石之聲。一般鑒別棺材的好壞,以8寸厚為棺;7寸厚為材;6寸厚為薄材,也稱“狗碰頭”,即有不成材之意,為劣等。
棺材成殮,即為靈柩。若在棺外再做一,亦稱柩。柩用水紅布里、洋紅縐面製成,面上有銀耳環,柩外前臉也制有材頭字,柩外僱人扎彩,男亡扎五福字,女亡扎蓮花。
是一種用紙和竹劈子扎制的隨葬品。從事這一手工藝的作坊被稱作“扎彩作”,其可根據需要扎制各種造型的扎彩,其中包括馬、牛、車、轎、箱、櫃、金山、銀山、童男、童女、開路鬼等。
當死者家人備材時,扎彩作就要根據茶房通報的死者情況,為其扎制所需的扎彩。死者若為男,必定得扎車、馬,說是供男人在陰間乘坐;若死者為女,少不得扎牛和轎。特別是牛,對女人有特殊意義。
因為在封建時代,男尊女卑,將女人看作污穢,就連她們的經血及涮鍋洗碗洗衣等用的水也看成是她們的罪。所以,當女人死去,一定得有牛在陰間喝掉女人一生的髒水,免得再到陰間受罪,起到贖罪作用。至於箱、櫃、金山、銀山、童男、童女,扎彩時都不可缺。
扎彩的行當在20世紀50年代后曾一度消亡。從80年代始,這種風俗又悄然而至。扎彩的造型除仿傳統外,又出現很多現代化用品的扎制,如彩色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錄音機、組合傢具、沙發、汽車、洋房別墅應有盡有。
也稱“入殮”,是將死者抬入棺木的儀式。一般在人死後第三天舉行(若第三日不吉,便不計死亡當日,而視第四日為第三日)。屆時,死者的親朋好友、侄男望女都前來與死者見上最後一面。入殮前的準備工作相當繁瑣。首先請陰陽先生看風水和棺材擺放的位置、方向,推算出幾時入殮為吉。然後,由茶房根據家屬意見向親朋好友下成殮帖子,告明入殮時辰。親朋好友參加入殮儀式一般不送禮,而講究送“紙盤”(一種包裝考究的香和燒紙捆紮組成的祭品)。棺材和死者面容在入殮前都要再度裝飾和修整,常由茶房負責。先將七綵綢鋪在棺材底部,放好頭枕、腳枕,綢上按一定位置放7枚銅錢,謂之“七星板”(即頭、兩肩、兩臀、兩腳各一)。其長女要一手拿著盛絲棉和清水或酒精的小碟,一手拿著竹籤,由陰陽生為死者用清水或酒精擦拭眼睛、鼻子、嘴和耳朵,謂之“開光”。其口中還要念叨著“開眼光,亮堂堂;開鼻光,聞味香;開嘴光,吃東西香;開耳光,聽八方;開心光,心豁亮;開腳光,走四方……”等所謂咒語。之後,再用一面小鏡子為死者照一照,之後,將鏡子摔碎,表示死者在陰間可以眼光明亮、吃八方、聽八方、聞八方。
入殮時,講究“長子抱頭、長媳抱腳、次子、女兒抱腰”。當死者被抬入棺材后,陰陽先生要用一條在寺廟裡開過光的綢帶量一量死者是否躺平,位置正不正。富有之家,還要給死者口中放一顆珍珠,貧民百姓則多放一紅紙包著的一小撮茶葉,認為這樣死屍不易腐爛。死者的雙手也不能空著,富者左金右銀;貧者一般左燒餅右棍(筷子)或左燒餅右田雞。因說人死後有3魂,一魂守屍骨;一魂投胎轉生;一魂奔赴西天。而西天路途遙遠,又有惡狗林、鬼門關攔路,一旦遇有危難,便可用手中物品幫助脫險。此外,棺內還可放適量的隨葬品。男子有煙具、茶具、酒、手杖乃至手槍、戰刀等;女子多用化妝品、首飾、衣飾,甚者懷抱金如意。入殮時,還要用“包”將死者棺中空隙墊嚴實。包,多為毛頭紙、草紙,內包燈草(貧者內包鋸末,富者則使用紅、藍綢子作包。未婚男子故去用青色包,未婚女子用紅色包。入殮時,所有親人的眼淚都不得掉入棺內,否則被認為對死者不敬,不利於死者奔赴黃泉。蓋棺前,子女們可將蓋在死者身上的白綢布前的約1尺布撕下保存,據說可以為兒孫們增壽。入殮的儀式是由陰陽生主持,此時的各種執事、一切人等都要聽陰陽生的,不能各行其是。蓋棺時要先蓋“子蓋”,即第一層蓋,實際是一層薄板,裡麵糊有紅布,外面無須油漆,上蓋五綵綢以圖吉利,然後再蓋大蓋。大蓋與棺材之間用材頭釘銷上,上飄五綵綢。材頭釘是木質的銷子,因棺材不能見鐵釘子,故採用木銷。材頭釘一般在起靈前都是虛著塞上,目的是等奔喪未到的親屬來時能與死者見面。蓋棺后,入殮的儀式就基本結束,直至出殯起靈前,棺前須立3張供桌,上鋪鑲青緞狗牙邊的白緞檯布。兩邊供桌分別擺1對花瓶、1對景泰藍銅器、1對白銀蠟扦兒,上插著估衣街“常元合”的牛油大蜡,蠟身刻一幅紅字對聯:“乘鶴西去,駕返瑤池。”中間供桌供死者畫像,擺香爐及八仙供果。地下放燒紙瓦盆一具,按時焚燒紙錢。
現代喪禮,因土葬的廢除,也就不存在成殮這一禮俗了。
接三,是為死者舉行的招魂儀式,於死後第三天晚間舉行,人們認為人死3日,已登“望鄉台”上望鄉,因此,需要讓死者知道,家人已等了3日,死者已不可能復生,只能由僧、道誦經超度,這是和家人的最後一見了。這實際上是家屬對死者的一種祭奠。接三這天,最有特色的是僧人的“放焰口”。放焰口是僧人為死者在奔赴黃泉時過鬼門關的祈禱儀式。形式是在提前設置的一張桌子上放置香燭、供品並有許多事先蒸好的小饅頭。僧人在做法事時最漂亮的是手勢。他口中一邊念叨,一邊隨手丟棄小饅頭,每值此時都會引來不少圍觀者。僧人的手勢之快令人目不暇接。與此同時,其他僧眾邊吹奏邊念經,他們負責把死者靈魂招來與家人團聚,然後再把鬼魂送走,使其平安到達陰界。此外,在禮佛事中,還要焚燒冥器、紙箔。男喪焚馬,女喪燒牛。自此日,每日由孝子燒紙三次,上祭三次,由成殮到出殯日,僱用杠夫日夜守護。如犯重喪,則由杠夫將一隻白雞頭斬掉,以雞血噴淋於棺蓋上,再由陰陽生寫符一道,貼於棺蓋,再將死雞從屋門上亮子處扔出,以此免重喪,雞由杠夫拿回下酒。土葬取消后,接三的儀式隨之絕跡。
在死者倒頭后直至出殯前,家人要每日早、午、晚3次焚香燒紙,祭奠,稱之“朝奠、午奠、夕奠”。朔望舉行隆重祭奠,謂之“殷奠”。死者停靈期間,以7日為一期(七),按七頌經超度亡靈,並做家祭,焚化紙錢,俗稱“作七”。燒七時,閨女要“送箱子”、“燒包子”。箱子即扎彩,包子是用白紙疊成方形,用剪子剪成連綴不斷的紙串。死者有幾個閨女燒幾個包子,而且每“七”每人都要增加一個。
逢“七”時,大戶人家講究和尚經、道士經、尼姑經、喇嘛經、師傅經交叉進行,每“七”一道經,分早、午、晚輪流誦經。而每道經,都按規定由誰負責花錢贈送給亡靈。一般頭“七”的經是由已出嫁的閨女送,俗稱“姑奶奶送”。以後幾“七”,依次為其子女、親家、友朋等。僧、道的法事,早、午、晚3次都有不同的內容。上午一次是在靈前念誦;中午這次實際在下午4點左右才開始,由僧人率死者家人列隊到街上祭奠,為死者送路燒門紙。門紙是一種由茶房負責疊制的長方形黃紙筒。僧人要在送路途中選擇合適地點分列兩旁誦經請亡靈,孝男孝女們要跪地燒門紙。燒畢,再列隊沿街走一遭才能返回,俗稱“送路”,送路不能走回頭路,到家后,僧人照例還要立於靈前誦經一遍后,由主家招待齋飯。晚上的頌經,主要是放焰口。
也稱“弔孝”(土語),是對死者悼念的一種重要形式。親族、鄰里結伴而來,一般同輩鞠躬四次,晚輩跪拜四次,然後哭靈。孝子們要在靈旁跪叩陪祭,女兒、兒媳往往嚎哭且哭中有詞,節奏分明。最後,要屈右膝跪拜來弔唁者,謂之“謝孝”。舊時,富商或官僚之家理喪,要聘請大商號經理及有治喪經驗的全可人,為其主辦喪事。下設帳房,聘請會計,負責整個治喪的收支,包括收受紙盤、金錢、帳子、輓聯、誄詞、輓詩、匾額等奠禮。
弔孝中最隆重、最有特色的要屬出殯前一天的開弔儀式。開弔前,要聘請陰陽生測算出開弔時辰,然後由茶房與主家共同商量發放帖子的數量。這種帖子俗稱“大帖”,寬2.3尺,長1.5~1.6尺,字型為扁宋字豎寫,灰紙黑字,內容與銘旌類似,只是大帖一定要寫明開弔時間和出殯時間。一般親朋友好要據此在開弔前來死者家送禮。其禮多為藍色絲綢,並綴一白紙黑字條幅或帳光子(是專門店鋪印好的,只須填喪主及送帳人姓名即可),上寫“××千古”、“××安息”、“一拜永別”、“駕赴瑤池”等套語。
開弔前茶房要裝點靈棚,將親友所贈帳子逐一排列懸掛。在老天津衛,看這家闊不闊,地位勢力如何,靈棚懸掛的帳子是一個典型標誌。另外,還有一個標誌,即“晾杠”。晾杠是將租賃來的棺轎和儀仗執事在出殯前一天擺放在宅院門口,供親朋鄰里檢閱。人們認為“晾杠”還有去除邪穢的意義。
轎帷和儀仗執事有藍色、綠色、紅色之分。大部分都使用綠色,也有綠色多為男用;紅色則必須是80歲以上老人才用,俗稱“老喜喪”,逢此,連棺罩和大杠也都是紅色,女眷要戴紅喜字絨花,家中還要吃喜面,至今還能看到這種遺風。此外,富有之家還講究出殯使用新轎帷,稱“頭水貨”。開弔儀式由陰陽生主持,包括“大祭”、“點主”、“移棺行路”等內容。“大祭”是在中午舉行,家人要向死者影像告別,焚燒紙錢,嚎陶大哭。若有客人來吊,孝子們必須陪跪、陪祭,幾乎一天不能站立。當來客吊畢退出時,孝子必須叩頭致謝,俗稱“謝孝”。
“點主”是在下午4點左右進行。老天津衛講究“文官點主、武官祭門”。文官點主,即請一位有身份地位的文官或名人來為死者靈牌兒,即本主牌“××之靈(或‘神’)王(墨筆)”的“王”字上用硃砂筆點上一點。之所以要請文官來給死者靈牌兒“點主”,是因為孝子們認為文官的顯赫身份能為死者帶來福運,使其在陰間受到尊重。因此,點主的形式不僅為了炫耀,也帶有祈福的心理色彩。死者家屬對點主的文官格外尊重,不能有一絲怠慢,一般都是屆時派專人用車接送,最後還要派專人送去一桌酒席以表感激之情。
在開弔的一整天時間裡,吹鼓手要根據陰陽生的示意,按時吹奏。僧、道早、午、晚3次誦經超度。
每有親友來憑弔,僧、道即以敲木魚兒、磬通報孝子,來一撥人敲一次。另外,須有酒席處派專人為來客安排宴席,從早到晚不間斷。由於是開放式的宴席,隨來隨吃,其中自然少不了吃白飯的人。
“移棺行路”,是開弔的最後一項儀式。移棺,由陰陽生擇定時辰,屆時將棺木稍微挪動一下,以此證明死者已走上赴陰間的路了。家人要再次為其送路,并行三叩五拜禮,僧、道誦經吹奏,焚燒紙錢。
送路這種祭奠形式,在今天仍然存在,只是形式較簡單,時間上有所變化。一般是在屍體火化前一天晚上12點以前,家人一同到街頭十字路口處焚燒紙錢及各種扎彩,痛哭一場,然後繞路返回,不得走回頭路。
出殯是喪俗中的大禮,也稱“發引”。在老天津衛人眼裡,看這家闊不闊,兒女孝不孝以及社會地位高低,看出殯的規模便可知道。人們把出殯的隆重與否不僅看成是死者的衰榮,也看作是生者的顯赫。
出殯前一天夜裡,全家及摯友守靈不睡,謂之“伴宿”。從停靈到出殯的時間各家不同,一般依財力而定。最長的停靈於“七七”即49天後下葬;貧窮市民人家,入殮后就就擇日清晨抬往墳地下葬,叫“起五更抬”。
出殯時間有早、晚兩種。早殯在上午10點以前,目的是省錢;晚殯則在10點以後,要招待親朋,擺設酒席飯菜,因此開銷較大,一般能晾杠的家庭都出晚殯。出殯時間由陰陽生擇定,出殯前一小時(通常在午時)要由武官主持祭門儀式,既請與自家有交誼且官職顯赫有影響的武官站在茶房鋪好的紅地毯上,在門外大聲吆喝一番,並在馬路上朝門上看,放鐵炮(后改鞭炮)6響祭門。此時,僧、道誦經,吹鼓手也隨之在陰陽生指揮下奏樂,孝子跪於門裡過道兒燒一張門神紙。武官祭門的目的是請門神爺放鬼魂出去,否則棺材動不了,鬼也出不去。武官祭門與文官點主一樣受尊重,死者家屬也要派專人用車接送,事畢同樣送去一桌酒席致謝。
起靈前,要將棺木的材頭釘釘死,釘時,孝子要喊“躲釘”。死者家人要用掃帚、細布等輕掃、輕拭棺材,謂之“掃材土”,這時茶房要讓全家人高喊“留財”取諧音之吉,以祈求死者把財產、財運留傳給後人。起靈時要放鞭炮,死者次子將架在棺材下的凳子踹翻,並用柴禾棒將事先備好的一小陶碟擊碎,名曰“摔牢盆”(現今是將瓷碗摔碎,越碎越好)。留在家裡的親友,把貼在宅門口的門報兒撕下。
民國以前,大出殯講究八大抬,即誥封亭(民國以後取消,成為七大抬)、銘旌、影亭、官轎、花亭、燈亭、靈亭(或家廟)、香爐。另有4張桌子,即香獸桌、朝服桌、古玩桌、鮮花桌,以及香譜、雪柳等各種執事一應俱全。這些均在賃貨鋪租賃。
出殯時抬棺及各儀仗執事之人,是在杠房雇傭的。棺木上綁有大旗杆,外罩綉有花、魚、雲羅、傘蓋等圖案的棺罩。杠夫有8人、16人、32人、64人之分別。64人者稱“六十四杠”。儀仗多是白底藍黑圖案,杠夫穿綠底圓點衣服,戴綠色高帽。
出殯序列十分嚴格,不能錯位。通常由茶房安排。出殯隊伍最前面是8桿紅色旗,4面龍頭銅鑼,4把遮陽紅傘,4把綠扇、金瓜、鉞斧,朝天蹬、八大抬、四大桌,鶴童虎判和頂盔掛甲面目猙獰的2個開路鬼——方相、方弼兄弟的扎彩(其一手持三節棍、一手高擎七節鞭)、雪柳(雪柳的多少也看喪家主人花錢多少而定,有的可達標1百多棵)。執事後棺轎前為賓客,同輩按歲數大小排列,年長者居前。最初,以重孫、孫、大孝子、二孝子等順序排列,後來,長子扛魂幡引導在前,次子等孝男、孫輩持哭喪棒依次向後排列。用一塊白布,一端繫於杠前,一端由大孝子牽於肩,諸孝子依次摞布在肩,隨杠哭泣而行,謂之“掃靈”。哭喪棒的製作也有講究,喪父用竹子為杖,取父之節在外;喪母則要用梧桐木為杖,取母之節在內。其後為棺轎。女眷們則要坐在棺后的車轎上,一路嚎啕大哭。這時長媳要抱定一陶罐,亦稱“匣食罐”,內放飯菜,下葬時由孝男放置死者頭前。若長子先其父亡故,長孫(今俗謂之“承重孫”)則要頂替其父扛幡引導於前,其叔父輩排列其後,抱罐者也是長孫媳婦。最後面是僧、道、尼唪經隊伍,一組被稱為“一棚”,棚越多越隆重,越顯示喪家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實力。大部分棚經都是喪家出資雇傭的,也有親朋贈送的。
還有些顯貴豪門,出大殯時,為炫耀豪富權勢,請來軍樂隊,一路吹打,與僧、道念經相伴。同時,還請當時的軍政權貴、在野名人,寫來許多匾額,與親友所送輓聯、誄詞、輓詩和橫匾一併用數座五彩亭抬著,完全成為宣傳本家權勢的場面。
殯儀隊伍路過城門或橋樑時,要撒紙錢,謂之“撒路錢”。目的是打點孤魂野鬼,不要難為死者,使其能儘早到達“樂土”。殯儀隊伍在中途的一定地點要停下來,因要抬棺到墓地光靠64名杠夫是不夠的,必須中途輪換著抬,這樣就得需要128人,一般人家都置辦不起。所以,一旦走出城區就將各種儀仗、執事、棚經以及親友及其女眷一併打發回去,只留直系孝男孝女,也叫“落蕆兒”。棺材或裝車拉著或改用小杠抬著直至墳地,俗稱“送葬下窪”,本主牌用官轎抬回,謂之回靈。棺到墓地,須用木釘將材身和材蓋封牢,稱之“下材釘”。下釘前,先由孝子舉斧,象徵性地在材上敲幾下,並喊“爸(或娘)‘留財’”。
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挖穴深埋,填土后堆成墳頭,叫“下葬”。穴位由陰陽生按照“五行”、“八卦”、“三元”、“四象”的方位派人刨好墳坑,內鋪黃緞子,安放由香斗抱來的福壽果,四角各置一錢,撒五穀雜糧,其中黑豆較多,據說可以驅邪。棺材入土后,孝子把幡插在墳頭上,插3下,撥3下,這樣後輩可陞官發財;另一種是棺材埋地下,上面四周扎葦把,外面隨形培土,叫“浮厝”,這種方式只限於一些客死天津者,為便於以後遷回原籍,所以棺材大都較薄、較輕;材頭探出很短,稱為“行棺”。
下葬后,一般都要在墳前立一長方形石質墓碑,碑文男女有別,若死者為父親則寫“先考×××府君之墓”或“先嚴×××府君之墓”;若死者為母親則寫“先妣×門×氏太夫人之墓”。墓碑的碑陽書寫格式與銘旌、本主牌相同。碑陽上刻龍紋,中間為“流芳千古”、“名垂千古”等。碑陰寫法不一,有刻“生卒年月日”,亦有刻行述者,即把生平、功德、為人、事迹寫成傳記。
下葬后,要在墳前將紙錢、扎彩一併焚燒,每人都咬一口隨身帶來的小饅頭,再吐到墳地里,差不多一個時辰后,就可離開墳地回家了。這時須將所穿孝服撕開一個口子,意為“活口”,以取吉利。進家門時要邁火盆,跨板凳,並在口中含塊冰糖,這些都是防止把外面的晦氣、鬼魂帶回到家中。進家門后,大家還要爭相搶吃小饅頭和在墳前供過的供品,認為吃供果可長壽。孝男孝女們將白孝服脫下,換上灰色的。晚間要請僧、道誦經、燒紙並在靈位前上香添祭品。
民國初期,男人喪偶后若不想續弦者,為妻送殯時則要身穿素服,頭戴禮帽,手拿平身杖。娘家人見到姑爺這身裝束,定會馬上替孩子給姑爺磕頭,意思是謝姑爺,並含孩子以後有福,不會受後娘虐待了。
圓墳 是一種祭奠形式。在葬后3日舉行,家屬都要到墳前行圓墳禮,為墳培土。還要燒紙錢、上供品,並由死者孫子、孫女(童男童女)繞墳正轉3圈,反轉3圈,謂之“開門”。人們認為開門后便可以和死者交流感情、敘述衷腸,死者也可接到晚輩們的祭奠和送去的金錢、食物等,在陰間生活富足,不愁錢花。
圓墳后,喪禮基本結束。但在葬后三七、五七、七七、六十日時均設祭。五七時,必須由孝子親手焚燒紙糊的彩人。據說以此可減輕死者生前罪過。六十日焚燒紙糊的船轎,傳說可使死者的靈魂渡過混河。除此,在死者的誕日、祭日(一周年不得去上墳)和清明節等,晚輩再到墳前祭奠。其它祭祖活動幾乎都在家中之靈牌兒前進行。?
孝子要守孝制,服孝3期,每期9個月,共27個月。以後改為1年或100天。服孝期間(一般在百日內)不剃頭、刮臉、剪指甲、飲酒、夫妻同房、外出等,逢春節或親友舉辦慶典,亦不拜禮和慶賀(至今,若家中有喪事,第一年春節不許去各家拜年)。家中女眷也要素妝。特別是出殯前,家中一定不能有孕婦生產。
20世紀30年代
20世紀30年代以後,佩戴黑紗的習俗在舊城居民中開始流行。但這種黑紗的佩戴是在死者下葬以後開始。30年代末,市內出現馬拉的四輪靈車,因其能節約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到40年代開始在中等人家流行。有錢有勢的大家族仍採用由“六十四杠”的棺轎送葬,講究大出殯,以顯示其地位和滿足上等人的虛榮。
20世紀50年代末期
20世紀50年代末期,開始提倡火葬,倡導“厚養薄葬”。但此時至70年代初這段時間仍有土葬風俗,屬於兩種喪葬制度並存時期。喪葬禮俗開始變革,孝服的縫製趨於簡單化,只需戴孝帽、系孝帶,孝鞋也只須簡單用白布封上即可;葬后百日內只要求戴黑紗;婦女在此期間稍忌艷麗服色和濃施脂粉;停屍起靈的時間也縮短到3天;親友鄰里送禮一般送花圈,至於馬、牛、轎、車等扎彩幾乎絕跡。這樣,從服喪到圓墳,僅1周時間便可以結束整個喪禮,節約了大量的精力和開支。
20世紀70年代中期
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後,徹底廢除土葬,除少數民族外,漢民族全部實行火葬。火葬的實行本已簡化了土葬中的繁瑣儀禮,但隨著市民經濟收入的提高和世俗的心態變化,舊有的喪禮又被搬到了火葬的禮儀中。特別是從80年代末開始,在城鄉農民和市民階層中又興起了大講排場、鋪張攀比之風。雖然停屍起靈的時間仍是3天,但辦扎彩、穿重孝、誦經(多為放錄音)、送路等形式有所抬頭,一度曾被禁止的送花圈習俗又被演變為送花籃,並以門前花籃的多少來顯示地位、財勢和人緣好壞。在這部分人中,一是出於對死者的懷念,不惜花錢以減輕失去親人的哀痛,求得心理上的平衡,所謂“解解疼”;另一種是大辦喪事炫耀自己特別是有些屬於平日並不太孝順的子女也有這種作法,即人們所說的“活著不孝死了孝”。1987年6月,天津市制定了《殯葬管理暫行辦法》。1992年6月,頒布了《天津市殯葬管理辦法》,對殯葬依法實施管理,體現了行政法規對民俗的引導作用。
20世紀90年代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家族墓地的消亡,國有公墓不斷增加,為火葬后的骨灰存放提供了較好的條件。同時,存放方式也不斷更新,種類繁多。人們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和思想意識,自由選擇骨灰的存放方式。骨灰存放的方式有骨灰牆、骨灰亭、骨灰塔、骨灰存放室等。此外,還有骨灰植樹葬和骨灰下葬立碑墓地等,這種方法似乎來源於傳統的“入土為安”的思想。近年來興起的骨灰海葬也逐漸為人們接受。
總之,祭奠死去的親人,選擇什麼方式,受經濟、文化等個人素質和社會環境的影響。應該說,悼念親人,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現代文明不斷發展的今天,應該提倡在精力允許的情況下,儘可能革除那些帶有迷信色彩的禮俗,使喪葬禮儀這一傳統文化朝著積極、文明、健康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