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玉春
曾任廣東省清遠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雷玉春,男,漢族,1967年3月生,貴州平壩人,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工學學士。曾任廣東省清遠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8年6月底,因清遠市在黑臭水體整治工作中弄虛作假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省政府同意,給予清遠市副市長雷玉春黨內警告處分。
1984.09-1988.07 成都地質學院地球物理勘探專業學習
1988.07-1989.08 廣東省二O二地質隊工作
1989.08-1992.11 廣東省省二0二地質隊物探分隊黨支部書記兼副分隊長(副科級)
1992.11-1993.07 廣東煤田地質局穗嘉公司工程物探部主任(副科級)
1993.07-1996.11 廣東省二0二地質隊副隊長(副處級)
1996.11-1997.02 清遠市城建測繪隊副隊長(正科級)
1997.02-1998.02 清遠市城建測繪隊黨支部書記
1998.02-2000.12 清遠市城建測繪隊隊長(正科級)
2000.12-2003.03 英德市副市長
2003.03-2006.11 英德市委常委、副市長(其間:2002.09-2005.07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6.11-2008.06 清遠市市政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8.06-2012.02 清遠市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2.02-2016.11 連南瑤族自治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6.11-2017.01 連南瑤族自治縣委書記
2017.01-2021.08 清遠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21年8月19日,清遠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二次會議召開,會議經表決,決定免去雷玉春的清遠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分管民政、農業和農村、林業、水務、扶貧、救災、民族、宗教、供銷、殘聯、移民、信訪、應急管理、氣象工作。聯繫市殘聯、市氣象局、省飛來峽水利樞紐管理處、省水文局清遠水文分局。
2018年6月底,因清遠市在黑臭水體整治工作中弄虛作假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省政府同意,給予清遠市副市長雷玉春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