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六十律

京房六十律

京房六十律。漢代律學家京房(公元前77-公元前37)因見古代三分損益十二律最後一律仲呂(F)依原法回不到黃鐘(C),京房又繼續損益生至六十律,不僅使第五十三律色育接近黃鐘,而且基本上實現了“周而復始”的旋宮轉調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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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六十律
京房六十律
京房還認為用管長計算音律不精密,故另作十三弦的准(形如古琴),在中央一弦下有六十律的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