à-° 唱:/揚言
“唱”念,ì?(唱歌),ò à(唱)。般普(語)台灣閩南語漢“嗆”,台灣閩南語,該“唱”。
“唱”有高聲呼叫之意,比如“
唱票”是開票時大聲說出選定的人名。
“唱聲”是大聲發出自己的聲音,表達出自己的意見、想法。“放話、揚言”看起來有點狠。
現在的意思:
是大聲發出自己的聲音,表達出自己的意見、想法。“放話、揚言”看起來有點狠。
不確是流行用語。
如,“你還敢來這跟我嗆聲。”意思是你還敢來這裡找找茬破口大罵。
還指在雙方比賽前,用於刺激對方,增強火藥味,很囂張,有挑釁味道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