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執行委員會

中央執行委員會

中央執行委員會是許多政黨最高權力機構的執行機構。中國共產黨的最高權力機關“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的常務執行機構在歷史上曾叫中央執行委員會,後來改為“中央委員會”。黨章規定,黨的最高權力機關為全國代表大會,大會閉會期間為中央執行委員會。

共產黨


1921年,中共一大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這個文件,明確規定了黨的中央領導機構的名稱為“中央執行委員會”。
中共中央的領導機關並不是從一開始就稱為中央委員會。
中共一大選舉產生了臨時中央機構中央局,二大選舉產生了中央執行委員會,直到五大才開始將中央執行委員會改為中央委員會。

國民黨


中央執行委員會
中央執行委員會
國民黨黨章規定,黨的最高權力機關為全國代表大會,大會閉會期間為中央執行委員會。
1928年2月3日至2月7日,中國國民黨二屆四中全會在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改組國民政府”等議案。
規定國民政府接受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指導、監督,掌理全國政務。
1928年7月,南京國民政府宣告“軍政時期”結束。
在“訓政時期”,由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國民大會領導國民行使政權”,大會閉會期間將政權“付託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執行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