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鼓司

明代設置的宦官機構

宦官機構。明四司(惜薪司,鐘鼓司,寶鈔司,混堂司)之一,掌出朝鐘鼓及宮內雜戲。

內容介紹


鐘鼓司設掌印太監一員。鐘鼓司的首要職責是出朝鐘鼓。另外鐘鼓司還負責宮內樂舞、演戲、雜耍等事。凡聖駕朝聖母回宮以及萬壽節、冬至節和年節升殿回宮之時,也在皇帝前演奏樂曲,迎導宮中升座承應。
明沈德符《野獲編補遺·列朝·禁中演戲》:“內廷諸戲劇俱隸鐘鼓司,皆習相傳院本,沿金元之舊,以故其事多與教坊相通。”清順治時十三衙門有鐘鼓司,后改禮儀監,又改禮儀院。康熙即位后,裁十三衙門,禮儀院改屬內務府,后改稱掌儀司。清昭槤《嘯亭雜錄·鑾儀衛》:“鐘鼓司司譙樓。城北鐘鼓樓,每夕委官及校尉直更。”
清順治時十三衙門有鐘鼓司,后改禮儀監,又改禮儀院。康熙即位后,裁十三衙門,禮儀院改屬內務府,后改稱掌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