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事

詹事

官名。詹,古時碑誌亦作“瞻”。

《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引應劭曰:“詹,給也。”詹事即給事、執事。秦始置,掌皇后、太子家中之事。

西漢相沿,皇后之官屬及太子之官屬均有詹事。東漢廢。魏晉復置,歷代相沿,為太子官屬之長。遼金置詹事院,元亦置詹事院,或名儲政院、儲慶使司,變革不定。明清皆置詹事府,設詹事及少詹事,為三、四品官,其下有左、右春坊及司經局等。事實上只預備翰林官的升遷,並無實職,清末廢。明孔貞運《明資政大夫兵部尚書節寰袁公(袁可立)墓誌銘》:“賜進士、通議大夫、協理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纂修先朝實錄記注起居管理六曹章奏、較內書文華殿展書誥勅撰文、前右春坊右諭德左庶子掌南京翰林院事、經筵講官、通家鄉眷生王鐸頓首拜書丹”。

歷史沿革


官名,秦漢皆置,掌皇后、太子家及宮中諸宦者;皇后法駕出,則奉引。有丞。屬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衛率、廚廄長丞,中長秋、私府、永巷、祠祀、食官令長丞。成帝鴻嘉三年省並大長秋。長信詹事掌皇太後宮,景帝中六年更名長信少府,平帝元始四年又改稱長樂少府。東漢無詹事,皇后法駕出,則中謁、中宦者職吏權兼詹事奉引,事訖即罷。宦者誅后,尚書選兼職吏一人奉引。見《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後漢書·百官四·大長秋》。魏復置,領東宮眾務。晉置廢不定。南朝宋與晉同,齊置詹事府,領官屬,梁陳也置。後魏有太子左右詹事;北齊詹事領東宮諸事,統三寺二坊及左右衛;隋初置詹事;唐置詹事府詹事一人,掌內外眾務,糾彈非違,總判府事;少詹事一人,為詹事之副。其後歷代多沿置。見《通典·職官十二·太子詹事》。

擔任人員


西漢時皇后的這些高級官吏,開始時,都是以士人為之,而並非宦官。鄭玄在注《周禮·春官·世婦》時寫道:“漢始,大長秋、詹事、中少府、大仆亦用士人。”
任詹事之人亦是如此,多用士人,而非宦官。比如賢臣鄭當時竇太后之侄魏其侯竇嬰、昭帝老師韋賢、漢武帝連襟陳掌、儒臣孔霸等都曾擔任詹事一職。大約因為高級官吏只是主管,不需深入宮寢,故可以士人為之。所以說“或用中人,或用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