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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徑導航系統(RGS)主要是指以各種終端裝置為駕駛員提供車輛行駛路徑的誘導信息,輔助駕駛員為達到目的地而選擇路徑和沿既定路徑行駛,必要時幫助駕駛員重新選擇路徑。根據路徑優化及導航功能實現方法的不同,RGS有不同的分類方法。

地點劃分


(1)自主型路徑誘導系統
又稱為局部決定的路徑誘導系統,出行路徑由車載計算機系統根據車內連裝載數據的資料庫和車載軟體計算產生,車載資料庫的路徑行駛時間等信息可以通過與道路系統的雙向通信得到更新。
(2)中心型路徑誘導系統
又稱為中心決定的路徑誘導系統,出行路徑由交通控制中心的計算機系統集中計算產生。中心計算機系統根據實際路況和交通條件為每一特定的車輛選擇最優路徑,並將選擇結果通過通信裝置傳送給車載裝置。

誘導方式劃分


(1)路側路徑誘導系統
誘導設施為設置於路側的各種道路標誌和信息顯示板,誘導的功能由駕駛員識別和理解這些標誌和信息,按照交通規則或誘導信息實現。
(2)車載路徑誘導系統
誘導設施為設置在車內的車載誘導裝置,誘導的功能由誘導裝置的定位計算和給出聲音提示或者圖文顯示,引導駕駛員沿著優化路徑行駛。

信息性質劃分


(1)靜態路徑誘導系統
基於車輛行駛位置和路網地理分佈的路線導航,即僅以路網結構中的距離最短路徑實施誘導,我們可稱之為靜態路徑誘導。
(2)動態路徑誘導系統
結合實時的路段交通信息和環境信息,根據動態交通分配理論預測短期的路段旅行時間,從而以路段旅行時間最短路徑來進行誘導,可以稱之為動態路徑誘導。靜態路徑誘導一般採用車載的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裝置來獲取車輛的行駛位置,然後通過與預先描繪好的電子地圖資料庫實行地圖匹配,得出車輛在路網中的位置,從而給出車輛達到目的地的行駛路徑以及到達相應路段后的路徑選擇,並且可以存儲和回放車輛的行駛軌跡。但由於考慮到當車輛行駛在地下隧道、高架橋下以及密集的高層樓群中時易與GPS失去聯繫,導致無法繼續導航,所以一般在這類導航中還加入以車速感測器和陀螺感測器為主的航位推算,形成所謂的組合導航系統。
動態路徑誘導系統在靜態路徑誘導的基礎上加入道路網的實時交通信息並根據預測的路段行程時間在出行者達到目的地的可能的地理路徑中選擇旅行時間的最短路,將其作為推薦路徑對駕駛員進行誘導,同時系統根據需要還可以向駕駛員提供路段的交通擁擠情況、行程時間、交通管制信息以及公交和停車方面的信息,從而有利於出行者選擇最佳路徑,並縮短旅行時間。
靜態路徑誘導系統是由車載裝置本身完成路徑尋找和誘導指示,我們稱之為自主式誘導,而動態路徑誘導一般採取的是中心誘導型系統,即由交通控制中心向車輛發出信息來進行路徑行駛的誘導。因為只有交通控制中心在收集到整個路網的實時交通信息並在路網上優化分配以後,才能為每一特定車輛選擇最優的路徑,然後通過路側通信裝置將路徑信息發送給車輛完成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