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克法案

塔克法案

Act,1887年3月3日通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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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塔克法案》(Tucker Act,1887年3月3日通過,24 Stat. 505,美國法典第28卷第1491章)是美國政府放棄特定案件中主權豁免權利的法案。
該法案又可分為“大”塔克法案,即訴訟標的額超過一萬美元的案件,美國聯邦權利申訴法院擁有專屬管轄權;“小”塔克法案,則將訴訟標的額低於一萬美元的案件,給予權利申訴法院與聯邦地區法院共同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