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以科技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位於北京市石景山區八大處高科技園區西井路3號3號樓1267室。

2020年7月末,暴風集團創始人馮鑫被公訴至法院,指控罪名為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10月26日,暴風集團發布公告稱,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

公司業務


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業務(除新聞、教育、醫療保健、醫療器械以外的內容)(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17年6月18日);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技術諮詢;計算機系統集成;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演出除外);銷售電子產品、計算機、軟硬體及輔助設備;演出經紀業務;文藝創作。

發展歷程


2020年10月26日,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股票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公司股票於2020年9月21日進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30個交易日後公司股票將被摘牌。

社會事件


2019年7月28日晚間,暴風集團公告,公司於近日獲悉,公司實際控制人馮鑫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相關事項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2019年9月,暴風集團發布2019年半年度報告,公司2019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8359.29萬元,同比下降89.44%;凈利潤(即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下同)為-2.64億元,而2018年同期為-1.06億元。此外,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基本每股收益均大幅下滑,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2.39億元。實控人馮鑫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公司處於無人掌舵的境地。
2019年9月17日,深交所發布關於對暴風集團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公告。深交所對暴風集團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馮鑫,時任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畢士鈞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截至2019年9月30日,暴風集團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資產為-6.33億元。按照相關規則,若公司經審計的2019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2019年年末的凈資產為負,深交所可能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2019年10月14日,暴風集團再次收到深交所下發的問詢函。在這份包含12個問題的問詢函中,深交所關注了暴風集團的大額商譽減值、暴風智能電視生產和暴風金融等的情況。
2019年10月30日晚,暴風集團披露的三季報顯示,截至三季度末凈資產為-6.3億元,若不能在剩下一季度轉正便將觸及暫停上市。同時披露的另一份公告顯示,副總經理張鵬宇、首席財務官張麗娜和證券事務代表於兆輝辭職。自去年以來,暴風集團高管陸續流失,至此除已被批准逮捕在獄中履職的總經理馮鑫外,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已全部辭職。這也是去年以來,暴風集團經歷的最兇猛的離職潮。
2019年10月30日,暴風集團披露三季報顯示,公司前三季度實現營收0.936億元,同比下滑90.95%;凈利潤虧損6.5億元,上年同期虧損2.28億元,同比下滑184.50%。
2019年10月31日,深交所發布關注函表示,已關注到暴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已全部辭職,協助信息披露事物的證券事務代表也已辭職,要求公司儘快聘用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確保經營穩定。
2019年11月21日晚,暴風集團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的《告知函》,由於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業務規模進一步擴大,2019年報審計業務繁重,在時間和人員安排等方面已不能充分滿足公司的需求,特告知辭去2019年報審計會計師。
2019年11月25日,暴風影音官方網站及App均出現問題無法正常打開。
2019年11月27日,暴風集團公告,因拖欠合作方機房伺服器託管費用,合作方已終止提供服務,導致公司網站和手機客戶端不能正常提供服務。近期公司的主要業務陷入停頓狀態,經營發展受到嚴重製約,面臨無業務收入來源的風險。公司正在積極與其他合作方洽談。
2020年2月10日,暴風集團與風行網運營主體——北京風行在線技術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及附件,公司將與風行在線在網際網路視聽服務領域開展合作,為期15個月。
2020年3月30日晚間,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表示,公司員工僅剩10餘人,無法承擔2019年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的編製工作,公司無法按相關規則的要求披露2019年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同時存在拖欠部分員工工資的情形。
2020年5月,暴風集團公告,因公司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2020年7月末,《中國經營報》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馮鑫已被公訴至法院,指控罪名為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2020年10月26日下午消息,暴風集團發布公告稱,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公司股票於2020年9月21日進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30個交易日後公司股票將被摘牌。截至2020年10月27日已交易20個交易日,剩餘10個交易日。
2020年11月10日,A股市場上的老牌“妖股”暴風集團正式退市。
2021年1月8日,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超300萬元。此外,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馮鑫也收到高達180條限制消費令。
2021年4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與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作出判決:被告暴風公司支付原告愛奇藝公司合同款1200萬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41.64萬元。
2021年7月6日,裁判文書網新增一份《劉日等合同執行裁定書》,申請執行人劉某,被執行人為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暴風退,300431)。案號(2021)京0108執5073號,審理法院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9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廣州優視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等執行裁定書,案號(2021)京0107執4479號,審理法院為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
裁定書顯示,廣州優視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因與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執行一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被執行人給付合同款71099元及利息、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訴訟費。經法院總對總查詢,被執行人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無其他銀行存款、房產、車輛、工商信息、股權、網路資金、保險等可供執行財產。因被執行人未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相關義務,本院已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現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21年7月29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團有限公司與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馮鑫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審理法院為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告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深圳市高新投集團有限公司償還本金210,000,000元,償還期內利息20,109,701.89元、期內罰息1,316,904.59元、期內違約金1,514,634.62元以及逾期罰息30,103,603.44元,並支付律師費、財產保全擔保費等。
2021年8月,暴風集團被強制執行2.87億元。